我姐姐今年想要报名事业单位考试,想请问大家事业...

发布时间:2021-01-16


我姐姐今年想要报名事业单位考试,想请问大家事业单位考试科目都有什么啊?


最佳答案

简要回答一下楼主姐姐的问题那,关于事业单位考试科目的内容如下:

1、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相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更简单,其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就相当于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部分,但难度明显降低了。从考试范围上来讲,一般涉及政治、经济、管理、公文、事业单位概况、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识。从考查方式上来看,绝大多数题目为识记性考题,考试题型上以客观题居多,所以考生如果提前结合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很容易得高分。
公共基础知识在不同的地方所叫的名称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叫做综合知识、有的地方叫做综合基础知识还有的地方叫做公共知识等。需要根据公告中所描述的内容或历年真题来判断是否是我们常说的公共基础知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事业单位行测的考查方式有三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与国考、省考一样,一张试卷只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分为公基和行测两部分,一般各占一半的分值;还有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包括公基、行测、写作三部分。
事业单位行测考查题型与国考、省考的题型基本一致,甚至在事业单位考试的真题中会遇到国考和省考的原题。主要包括的题型是数学运算、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但是事业单位题型本身也具有独特性:一是,数学运算中常考数字推理的题型,而且有的地方甚至考查10个左右的数字推理。二是,言语理解中常考病句、错别字识别、修辞方法使用的识别、成语使用、文章阅读等题型,当然每个地方常考的点还有更细致的区分。三是,判断推理中常考事件排序的题型。四是,在判断推理和言语理解中有时会涉及到用常识来解决的考题。
3、申论
事业单位考试申论考试类型:
(一)申论作为单独科目
申论作为考试公告中的一个科目,通过社会热点组织材料,材料字数较少,题目数量2-3道,题型多为归纳概括、提出对策、文章写作,难度比公务员考试申论稍低。、
(二)在其他科目中包含申论要求
这类题型考试科目叫做《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科目总分多为100分,在试卷中申论题目以主观题或者综合写作题的形式出现。出题形式与公务员申论考试比较相近。
(三)杂糅多种题型
这种命题形式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考察题型包括:案例分析、公文写作、公文改错、论述、材料作文。根据试卷的分值和考试时间有不同的题型组合方式。总体而言,材料字数较少,提供的信息有限,作答需要依据的背景知识较多。
1. 辨析题
依赖公共基础知识作答,多涉及热点。
2.论述题
依赖公共基础知识作答。
3.案例分析题
(1)法律案例类
完全依赖公共基础知识作答。
(2)社会现象类
依据案例材料、时政热点、公共基础知识作答。
4.公文改错题
完全依赖公文写作知识作答。
5.公文写作题
依赖公文写作知识作答。
6.综合分析(与案例分析相似)
(四)高考材料作文类
此种命题方式只要求考生作答作文。此类写作与传统申论写作不同,不涉及热点问题多以故事哲理或给定话题为主题,进行深入思考,从而确定作文立意。考法与高考材料作文相似。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丁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讨个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丁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丁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丁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由此可以看出,丁某不能单独提出对收费文件的审查。

下列国家与各自所在的大洲的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A.俄罗斯——欧洲
B.加拿大——北美洲
C.中国——亚洲
D.美国——南美洲
答案:B,C
解析:
A项错误,俄罗斯地跨欧亚两大洲,位于欧洲东部和亚洲北部;B项,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部;C项,中国位于亚洲东部;D项错误,美国位于北美洲中部。故答案为BC。

下列有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的任免,表述正确的是()。

A.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上海市人大任免
B.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C.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任免
D.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免
答案:B
解析: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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