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3)
发布时间:2020-10-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进入2017年,紫霞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于8月决定收购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用于职工奖励。关于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司此次可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上限为100万股
B.公司可动用任意公积金作为此次股份收购的资金
C.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可在两年内完成实施对职工的股份奖励
D.如在2017年底公司仍持有所收购的股份,则在利润分配时不得对该股份进行利润分配
【答案】D
【考点】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解析】《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A项错误。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万股,用于激励的总额不得超过5%,即50万股。
B项错误。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C项错误。应当在一年内转让股给职工。
D项正确。该股份是激励员工的,不能用于利润分配,说法正确。
2.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甲国法院缺席判决朗曼10年有期徒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法院判决生效后,甲国可派出军队进入乙国捉拿朗曼,执行判决
B.乙国可以给予朗曼庇护
C.乙国有义务给予朗曼庇护
D.甲国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乙国有义务将朗曼逮捕并移交甲国
【答案】B
【考点】引渡与庇护
【解析】根据主权平等原则,在判决生效后甲国也不能派军队进入乙国,这是侵犯乙国主权的行为,A错误。
根据国际法规定战争犯罪、反和平罪和反人类罪,种族灭绝或者种族隔离罪行,非法劫持航空器罪,侵害包括外交代表等罪行不能给予庇护,朗曼不是上述罪行,所以乙国可以给予朗曼庇护,B正确。
庇护是国家基于领土主权而引申出的权利,所以决定给予谁庇护是国家的权利,所以乙国没有义务庇护朗曼。C错误。
根据国际法规定,引渡规则是无条约无义务,而甲乙两国并无引渡条约,所以乙国没有引渡朗曼的义务,D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尽管甲存在故意,但是乙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乙不能完全免责,应承担相应责任
C.乙应当承担一半的责任
D.乙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B、乙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C、丙、丁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D、对丙、丁定罪量刑时,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
选项B正确,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构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选项C正确,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问题:
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
3.请指出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4.如果省高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
(1)一审法院追加丙为共同原告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丙分别与A公司订立加工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普通共同诉讼。根据《民诉意见》第57条的规定,只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法院才可以追加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具有选择是否参加共同诉讼的权利。但是本题中甲、乙、丙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人,法院不可以依权直接追加丙为共同当事人,丙没有起诉,不能被追加。
(2) 一审法院公开合议是错误的。公开审判虽然是案件审理的原则,但是公开审判不包括公开合议,正确的做法应是公开审判,合议不对外公开,对案件进行合议应当休庭后由合议庭法官进行。
2.一审判决遗漏了原告提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应当依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全面的审理,一审判遗漏了该诉讼请求,是错误的。
3.二审法院存在的问题有:
(1)二审程序中将甲、乙、丙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公司作为被上诉人是错误的,应当将甲、乙、丙和A公司均列上诉人。根据《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甲、乙、丙、A公司为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应该都作为上诉人。
(2)二审程序中,将甲、乙、丙认为A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侵犯他们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的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合并审理是错误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甲、乙、丙认为A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侵犯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在二审中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二审法院合并审理,剥夺了当事人对诉求的上诉权,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4.本题中,当事人选择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自己审理,也可以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或交由与市中级人民法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依《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可知,本案中当事人A公司请再审,再审法院必须是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法院后,可以由省高级人民法自己审理,也可以交由其他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再审,也可以交由原审市中级法院再审。
B.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时效问题所适用的法律
C.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话可以适用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D.本案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的话可以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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