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答案】D
【考点】扣税义务人及其纳税申报的有关内容
【解析】
A选项考查扣缴义务人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考查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B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考查延期申报纳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考查纳税申报的方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D项错误应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相对人不得擅自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C.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D.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10-25
- 2020-10-12
- 2020-10-14
- 2020-09-13
- 2020-10-24
- 2020-10-11
- 2020-10-11
- 2020-10-14
- 2020-10-19
- 2020-10-15
- 2020-10-12
- 2020-10-24
- 2020-10-15
- 2020-10-15
- 2020-10-19
- 2020-10-11
- 2020-09-16
- 2020-10-25
- 2020-10-25
- 2020-09-16
- 2020-10-22
- 2020-09-16
- 2020-09-13
- 2020-10-23
- 2020-10-11
- 2020-10-15
- 2020-10-23
- 2020-09-13
- 2020-10-19
-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