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2020-09-23)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答案】B

【考点】想象竞合犯

【解析】

A项正确。甲的开枪行为具有致人死亡与打死警犬(毁坏财物)的客观危险,行为人对此存在相应的主观认识,但由于客观上只存在一个开枪行为,应当认定这一情形属于想象竞合犯。对于想象竞合犯,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不能数罪并罚。如果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要求,当然应当认定甲具有重罪故意(即具有杀人故意),由于警察并未死亡,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项错误。即便能够认定甲具有数个故意,对想象竞合犯也不应数罪并罚,B项错误。

C、D项正确。在甲仅打中警犬或者未打中任何目标时,同样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未打中任何目标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对此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沦处。

2.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B

【考点】紧急避险

【解析】

A项错误。避险意图是成立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指行为人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甲认识到从鱼塘抽水的目的是救火,是为了避免仓库及其中的物品被烧毁.故应认定甲具有避险意图。即便甲有报复动机,也无法否定避险意图的存在。

B项正确。在当时的情况下,除了从鱼塘抽水之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避免仓库被烧,故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按照考生“明明有其他鱼塘,怎么就是不得已了”的逻辑,无论从谁家鱼塘抽水,都不属于“不得已”而抽水,因为不一定非要从这家鱼塘抽水,还有其他鱼塘可以抽水,这种看法是不合适。

C、D项错误。甲的行为不但避免了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财物被烧毁,而且还避免了人员伤亡与仓库被烧毁,属于保全了更大的权益,符合避险限度要件。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故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进人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答案:A
解析:
【考点】对外国人犯罪的管辖【详解】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国企办事处的资产,构成犯罪,中国与甲国都可以进行管辖。所以B项错误。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范围行使属地管辖。所以C项错误。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所以甲国没有义务将本国公民引渡给中国。所以D项错误。张某进人中国境内,中国可行使属地管辖权,将其拘捕。所以A项正确。【陷阱】公海自由与公海上针对海盗行为、非法广播和贩运奴隶和毒品的普遍管辖权要区分明确。

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交由日本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丙运输公司收到货物后给甲公司出具了“凭指示”字样的提单。丁公司是正本提单持有人。丁公司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提走。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责任,也可以向丙公司主张责任,还可以选择向乙公司和丙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B.丁公司既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侵权责任,也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C.本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D.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既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责任,也可以向无单提货人主张责任。正本提单持有人还可以要求承运人与无单提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第3条的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具体由正本提单持有人选择。选项C正确。根据收货人一栏的记载状况,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和指示提单。其中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第12条的规定,除了正本提单持有人外,托运人也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要求有关主体赔偿损失。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百隆商场利用虚假广告招揽顾客,给张三造成损失,张三有权向商场要求赔偿
B.李四租赁日照商场的柜台经营西装,王五在李四的柜台上购买了一套西装,后发现西装有质量问题,去找李四要求退货,但李四已搬走。王五遂要求日照商场赔偿
C.赵六在平声商场购买一台MP4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而此时商场已被另一商场兼并,赵六可要求兼并后的企业赔偿其损失
D.朱七以预付款方式从平流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其后该公司未能按约提供的,朱七可要求该公司退还预付款及利息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三有权向商场要求赔偿,故A选项正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由于李四柜台已撤走,故王某有权要求日照商场赔偿。故B选项正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由于平声商场已被另一商场兼并,赵六可要求兼并后的企业赔偿其损失。故C选项正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平流公司未能按约提供,朱七可要求该公司退还预付款及利息。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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