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2020-09-23)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电力设备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答案】D

【考点】抽象危险犯

【解析】

D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38条,既然构成污染环境罪要求出现“严重污染环境”这一结果,污染环境罪就不属于危险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具体危险犯,不是抽象危险犯,因为行为人所投放物质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程度如何、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需要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判断。同理,破坏电力设备罪也是具体危险犯,因为行为人对电力设备的破坏情况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需要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判断。《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了重大修改,取消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要求。这意味着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再需要法官在案件中具体判断药品是否具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刑法之所以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是因为根据社会一般生活经验,假药有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2.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

A.用假币缴纳罚款

B.用假币兑换外币

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

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

【答案】D

【考点】使用假币罪

【解析】

D项正确。无论是用假币缴纳罚款,还是用假币兑换外币,或者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都是将假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置于流通领域,危害货币的公共信用,因而都属于“使用”假币。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该行为并未将假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置于流通领域,客观上也不会扰乱金融秩序,故不属于“使用”假币。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动产质权【详解】《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其他物权制度。据此,我国《物权法》承认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甲作为质权人对未经同意转质造成电动车毁损、灭失的,应向出质人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虽然甲转质乙并不知情,但乙作为质物的所有权人,以侵权为由,可以请求丙赔偿损失,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D。

甲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关于甲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B.甲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择一重罪处罚

  D.甲的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之间是牵连犯的关系

答案:B,C,D
解析:
BCD。只有在盗窃中当场使用暴力的才转化为抢劫罪。甲的两个行为是分开的,另起犯意的,所以只有A正确。

下列有关规章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地方政府规章均应由政府全体会议决定
B.规章送审稿是否与有关规章衔接是法制机构审查送审稿的内容之一
C.部门联合规章使用国务院法制办确定的统一命令序号公布
D.规章的解释效力低于规章本身
答案:B
解析: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见《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第27条、第30条、第33条。

下列情况中,即使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但是人民法院仍然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的是:

A:仲裁条款或者协议选择仲裁的事项超越仲裁范围的
B: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约定由域外的仲裁机构仲裁的
C:仲裁条款或者协议的约定不明确的
D: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选项ACD中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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