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保险原理与实务》精讲(1)
发布时间:2021-05-14
随着2021年春季保险从业资格考试的结束,最近正在备考10月秋季考试的小伙伴都在关注着保险公估人的相关考点,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第一章 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保险的含义
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从经济的角度: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从法律的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安排
从风险管理角度: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通过保险,可以起到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作用。
(二)保险的要素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理想的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纯粹风险
(2)具有不确定性
(3)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4)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即分散性)
(6)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
互助性是保险的特征之一,保险实现互助的方法在于集合多数人的保费,补偿少数人的损失。
(2)同质风险的集合体
同质风险:指风险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3、保险费率的厘定
要点:保险在形式上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而实质上是一种交换行为
重点: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在商品交换上是对价的
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
(1)适度性原则:指保险费率的确定应当能够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
(2)合理性原则:指保险费率不应在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相关营业费用
(3)公平性原则:指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与其承担的保险费率要尽量一致
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
要点:财产保险纯费率的厘定是以平均保额损失率来测算损失概率,因此必须选择适当的历年。
4、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开业资金和保险费
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
财产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其他准备金几种形式
人身保险: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形式存在
要点:保险的赔偿与给付的基础是保险基金
保险基金来源具有:
分散性、广泛性、总体上的返还性、使用上的专项性、赔付责任上的长期性、运用上的增值性
以上就是今天帮报网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保险公估人考点的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保险从业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保险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 )元。
A.800
B.1000
C.1600
D.2000
解析:自20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2000元。
下列情形中,可以视为合同的权力义务已终止的是( )。
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D.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我国雇主责任保险扩展承保的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公式是( )
A. 雇主累计事故赔偿限额×人数×适用费率
B. 雇员累计事故赔偿限额×人数×适用费率
C. 雇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数×适用费率
D. 雇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数×适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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