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人考试笔记讲义:消费者权益争议
发布时间:2021-04-23
今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保险销售人: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相关知识点,各位辛勤备考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1、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方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解决争议的途径有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方式。
2、经营者的责任承担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3)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与营业执照持有人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受害消费者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追偿。
(5)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考生一定要利用接下来的时间好好备考,成功是为努力者准备的,希望每个努力的小伙伴都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如需了解更多保险从业考试的相关内容,记得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保险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智盈人生万能险的投保人固定年收入不得低于( )元。
A.10000元
B.20000元
C.30000元
解析:智盈人生万能险的投保人固定年收入不得低于20000元。
A、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
B、保户无义务保护好保险财产安全
C、保单内容变更,无需申请批改合同内容
D、保险对象变化无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下列哪些财产可作为2009版财产综合险特约保险标的承保( )
A、道路
B、金银
C、笔记本电脑
D、桥梁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转包与分包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分包应当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B.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应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交给其他人完成
C.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D.在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分包人可以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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