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经验分享:填写发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10-26
单证员每天会接触到很多种类的单证,发票是重要单证之一,填写发票有很多注意事项,接下来,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1、发票名称
发票名称必须用粗体标出“COM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
2、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Messrs)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货款时,如果信用证上有指定抬头人,则按来证规定制单。否则,根据《UCP600》第18条a款的规定,必须出具成以申请人为抬头;当采用托收方式支付货款时,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填写时名称和地址不应同行放置。
3、发票号码(Invoice No.)
发票号码由出口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4、发票日期(Invoice date)
在所有结汇单据中,发票是签发日期最早的单据,该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期(expiry date)。
5、出票人名称与地址(Exporter)
填写出票人的英文名称和地址。
6、出票人名称与地址
一般情况下,出票人即为出口公司,制单时应标出出票人的中文和英文名称和地址。当企业采用印刷空白发票或电脑制单时,都已预先印上或在程序中编入出票人的中文名称和地址。
7、信用证号码(L/C No.)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货款时,填写信用证号码。
8、开证日期(L/C date)
填写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9、合同号码(S/C No.)
合同号码应与信用证上列明的一致,一笔交易牵涉几个合同的,应在发票上表示出来。
10、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
填写该笔业务的付款方式。如L/C、T/T等。
空运托运单填制规范和提示:
(1)托运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填托运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国家名称、电话、电传、传真号。
(2)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填列收货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国家名称、电话、电传、传真号。
(3)始发站:填写始发站机场的名称,用英文全称。
(4)目的港:填写最后目的站机场名称或三字代码。
(5)要求运输路线:本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路线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
(6)要求预订吨位:此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舱位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要求时,也可以按计费吨位填入。
(7)运输用申明价值:托运人向承运人声明货物价值。
提示:若托运人不办理货物声明价值,必须打上NVD字样。交运贵重物品时,超过1000元,必须向承运人申明货物价值。
11、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填写货物实际的起运港(地)、目的港(地)以及运输方式,如果货物需经转运,应把转运港的名称表示出来。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填写发票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单证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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