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操作与缮制考点分享:电子报关数据填制规范
发布时间:2021-10-09
2021下半年单证员考试将近,大家开始复习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电子报关数据填制规范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地区的每一份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除转关运输外,其应与进口/出口口岸一致。
根据本关区的特点,特作如下规定:
1、天仁、燕京两条船不得在东港通关;
2、经营及收货单位均为外地企业且海运拼箱不得在业务处通关。
3、开发区、保税区、武清、蓟县海关注册的企业只能在注册地海关通关,不得越区通关;上述区域性海关也不得越权验放口岸货物;
二、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三、备案号
此项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的编号。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
1.如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所列货品的审批单价与实际申报单价不符的,应做退单或删单处理,同时要求货主到加工贸易手册签发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2.如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减免税证明所列货物名称笼统或归类有误的,应做退单或删单处理,同时要求货主到加工贸易手册或减免税证明的签发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3.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为《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加工贸易货物转为享受减免税(指《登记手册》的设备转为投资设备等)或需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的备案号为《征免税证明》等审批证件的编号,出口报关单为《登记手册》编号。出
4.按海关总署通知,为加强对加工贸易货物异地进出口的监管,方便企业合法进出,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自1999年底起在天津海关全关区进行加工贸易计算机管理中期核注及异地报关备案资料计算机互为口岸的传输。
5.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使用《登记手册》的,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号,不得为空。少量低价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客供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该栏为空,其客供合同号应录入在第三十五项下。
相信通过以上的分享,小伙伴们对电子报关数据填制规范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单证员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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