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经贸单证专业考试考点“商业发票”

发布时间:2022-01-10


在单证员考试中有一个知识点叫“商业发票”,对于初次接触全国外经贸单证员考试的小伙伴可能还不了解,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一、商业发票概述

(一)、商业发票的一般内容

发票表现了以价格为中心的买卖合同的几个主要内容,包括:品质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有时还包括包装条款。商业发票分首文、本文和结文三部分。首文部分包括发票名称、号码、出票日期地点、抬头人、合同号、运输路线等;本文部分包括货物描述、单价、总金额、唛头等;结文部分包括有关货物产地、包装材料等各种证明句、发票制作人签章等。

(二)、商业发票的作用

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对所交货物的总说明,是一张发货价目清单。进口商凭发票核对货物及了解货物的品质、规格、价值等情况。它是进出口商记账与核算的依据。在没有汇票时,出口商可凭发票向进口商收款。发票还是报关纳税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其他管理的基础依据。需说明的是,发票在作为结汇单据前,即货物出运时,还有以下作用:

1.作为国际商务单据中的基础单据,是缮制报关单、产地证、报检单、投保单等其他单据的依据。

2.作为报关、报检单据的组成部分。出运过程中,报检报关单都需要附上发票才能起到相应的作用。

而在作为结汇单据之后,发票还有核销外汇的作用,收到外汇后,办理核销时需提供发票。

二、制单要点:

(1)出票人名称、地址等描述必须醒目、正确。如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的,必须与信用证上受益人的名称、地址等完全一致。同时要注意与其他单据上显示的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的一致性。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

发票的出票人有两种表示方式: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在发票上进行签署。在实务中,如果发票的出票人是受益人下属的某个部门(例如ABC Co.Ltd., Export Dept.),根据国际商会专家小组的意见,这是不允许的。

例:信用证条款如下:

APPLICANT:XYZ COMPANY,ANYTOWN

BENEFICIARY:ABC COMPANY NANJING

DOCUMENTS RE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发票的出具人应为:ABC COMPANY NANJING

(2)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础信息方面必须注意事项:

①出票日期不能迟于装运日。有的商品,如矿砂、煤等散装货物,必须装完后才能根据装货实际重量制作商业发票。如信用证有规定,不能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

②如果发票的货物涉及不止一个合约的,发票上显示合约号必须包括全部合约。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标明该笔交易中的信用证号码。

(3)在显示发票抬头人时,必须注意做成信用证的申请人名称、地址。

如果信用证有指定其他抬头人的,按来证规定制单。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则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以第一受益人为抬头的发票。托收项下,一般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以上就是单证考试重要考点“商业发票”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考试信息,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考试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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