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围观!2020年陕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发布时间:2020-03-08


陕西的小伙伴快过来集合!你们是不是还不知道2020年陕西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呢?别着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去瞧瞧。

2020年陕西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主观题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10月初。报名人员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才会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以在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以下是陕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除此之外,打印准考证的时候,你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但是你们也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你们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的话,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你们使用IE浏览器。

3.你们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希望以上内容能给你们带去帮助,如果你们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感兴趣的话,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帮你们排忧解难。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县造纸厂因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先后造成8户养殖专业户所养鱼苗大面积死亡,损失12万元。甲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造纸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赔偿受损害的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2)罚款2万元;(3)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造纸厂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1)撤销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维持第二项;(2)责令县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的经济损失12万元。
结合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有关甲县环保局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要求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为行政处罚
B.要求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不是行政处罚
C.罚款2万元为行政处罚
D.三项内容均为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处罚。甲县环保局的处理决定中,第一项为行政裁决,后两项为行政处罚。

甲市A区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5亿元,该地产公司以其自有的位于甲市A区的“办公大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该地产公司董事长李某将其位于甲市B区的一套“别墅”为银行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该房地产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但查明李某的别墅已经先抵押给了某小贷公司。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地产公司可以向A区法院申请实现对办公大楼和别墅的抵押权
B.由于贷款数额已经超过甲市A区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银行应当向甲市中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C.法院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查本案
D.由于小贷公司的抵押权尚未实现,故该房地产公司无权对李某别墅申请实现抵押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诉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 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办公大楼在A区,别墅在B区,应当分别向A区法院和B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C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钱师傅是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了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要求其于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在期限届满前2日钱师傅申请缓交诉讼费,次日人民法院即答复不予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旦钱师傅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未获批准,就要按自动撤诉处理
B.如果钱师傅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预交诉讼费,按自动撤诉处理
C.因不按规定期限预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且相关裁定已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即使未超出上诉期限,一审判决也已即时生效
D.虽然钱师傅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但假设关于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是在第8日才提出的,在人民法院未作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前,仍不能按自动撤诉处理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撤诉。参见《行诉解释》第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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