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发布时间:2019-01-27
2019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还没有出来,大家可以根据2018年的打印时间来看。
安徽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公布,具体如下:
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企业拖欠乙企业货款,乙企业催要时,甲企业声明企业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
B.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C.甲企业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时,乙企业方能申请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有缺乏偿债能力的可能时,乙企业可以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A.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
B.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C.甲企业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时,乙企业方能申请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有缺乏偿债能力的可能时,乙企业可以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淸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或者重整的,应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条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所以A、B选项正确。
注意:《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或重整的标准实际上是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重整的标准,不是债权人申请的标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只需满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这个条件即可。
考点: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淸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或者重整的,应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条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所以A、B选项正确。
注意:《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或重整的标准实际上是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重整的标准,不是债权人申请的标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只需满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这个条件即可。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南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遂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原告举证
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
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
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环境民事污染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否认的,对此负举证责任。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主体要求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通常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该罪
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通常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该罪
答案:B,C,D
解析: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308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看出,打击报复证人罪对犯罪主体没有特别要求,属于一般犯罪主体。因此,该罪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B项正确。我国《刑法》第404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C项正确。我国《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项正确。我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因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属于该罪主体,可以构成该罪。 本题答案:BCD。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自诉及其反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不仅仅限于公诉案件,也包括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可知,在自诉案件的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也不能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但自诉人上诉的不受限制。本题中,自诉人朱某和反诉人陈某均同时处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地位。双方都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任何一方量刑过轻的,均可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直接加重有关当事人的刑罚。据此,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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