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2020年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发布时间:2020-03-07


什么!你们居然还不知道2020年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里!难道你们不想进考场吗?没有准考证你们是不能进入考试场的,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告诉你们,好好看哦。

2020年河北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10月初。待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

接下来看看河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因为过了日期打印准考证入口将关闭。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

3、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打印准考证的时候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但是考生也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温馨提示:你们也可以选择错开打印高峰期)。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那么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考生选择IE浏览器。

3、准考证打印几张?51题库考试学习网建议各位考生多打印几份,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但是要确保信息完整。

4、准考证在考试结束之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如果纸质版实在丢了也没关系,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准考证电子版照片备份好!

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了,相信你们看完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这篇文章之后已经知道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入口在哪里了吧!很高兴能够帮助到你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选项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

A:李某酒后携带一桶汽油闯入某小区母亲家中,将汽油泼洒在屋内地上后,欲用打火机点燃汽油时被其弟制止
B:王某在酒吧喝得大醉。深夜回家发现小区内停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价值4000元),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将其推回家中。次日却发现是自己前日刚买的电动摩托车
C:赵某的女儿乙(9岁)睡在床上,赵某以为是仇人而持刀杀乙,共砍9刀。听到是女儿的喊声便立即停止。女儿重伤未死
D:张某系李某雇用的保姆。某日,张某趁李某家无人,盗窃李某家人民币现金10万元及价值2万元的金首饰,后将钱物藏匿于其所睡的沙发床下,准备一有机会就带回家中
答案:A,C
解析:
【考点】犯罪未遂。详解:A选项,李某往地上泼洒汽油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法益具有了紧迫的危险,可以认为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应认定为放火罪的未遂。A选项应选。B选项,王某盗窃自己的财物,虽然产生了认识错误,但行为不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因而不构成犯罪。B选项不选。C选项,赵某停止犯罪是因为其侵害的对象不是特定对象,是意志以外的原因的认识,因此不能认定为中止,应认为是未遂。C选项应入选。D选项,张某实施盗窃行为,取得了财物,虽然财物藏匿于主人家中,但是财物处于张某的占有下(随时可以转移),且李某丧失了占有,因此是盗窃罪既遂。D选项不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
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
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计划草案。(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最新题库,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以选项A错误。(2)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D错误。

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

A.除按消费者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要求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B.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C.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
D.如该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B项:《食品安全法》第14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条规定的是民事责任优先原则,据此,民事赔偿优先于罚款、罚金。故B项错误。
C项: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3条至126条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明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的,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故C项正确。
D项:《食品安全法》第135条第1款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据此,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故D项正确。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食品生产者的法律责任。A项:《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瑕疵的除外。”据此,该企业在赔偿消费者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支付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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