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延考地区准考证打印时间

发布时间:2021-12-03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河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江苏常州、江西上饶市和九江市和黑龙江都延期了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现在各个延考地区重新发布了主观题考试的安排的相关公告,大家知道延考地区主观题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考地区准考证打印的安排,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河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江苏、江西发布的相关考试通知可知,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河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江苏常州、江西上饶市和九江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21年12月15日至18日,准考证打印入口是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黑龙江暂无相关通知。

下面为大家分享延考地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准考证打印的流程如下:

1、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页面,点击准考证打印后,在页面的右侧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考生登录。

2、考生登录后,在左侧菜单中找到打印报名凭证,在弹出的页面仔细阅读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后,点击下方“客观题考试报名凭证在线打印”即可。

准考证打印的具体要求如下:

1、应试人员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果发生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而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应试人员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要整洁清晰,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后要确认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1年延考地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各位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打印准考证。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涉外法律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外国人在我国法院起诉,诉讼代理人只能由我国的律师担当。
B.使领馆官员可以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委派中国公民代理诉讼。
C.人民法院可以对身处国外的案件当事人用邮寄邮件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D.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如果外国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有关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民诉法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因此,选项A的表述过于绝对。选项B正确《民诉法解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选项C错误,《民诉法》267条第6项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C选项忽略了受送达国法律允许这个必要条件,因此错误。D选项错误,新诉讼法取消了外国人诉讼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的差别待遇,和中国人一样诉前财产保全是应当提供担保,诉讼中保全是可以责令提供担保

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

A. A市检察院
B. A市中级人民法院
C. B省检察院
D. B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 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本案中,该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因此,发生法律效力的最后判决的机关是B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可知,B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同时,B省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A:被害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被害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C:被告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D: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在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第二审程序中的期间及其计算。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见,A错误,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可见,C、D正确。注意,在民事诉讼当中,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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