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9-07-1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规划部门批准工商局建一处办公楼,但该处办公楼附近的气象局认为规划部门批准的办公楼影响气象站的天气预报,诉诸法院。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气象局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其是行政机关
B.气象局和工商局可以找其共同的上级机关市政府协调处理
C.气象局因相邻权受损害可以以原告资格提起行政诉讼
D.气象局因其职能受侵犯,可以以规划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査的是原告资格的确定。《行诉若干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13条第1项又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可依沣提起行政诉讼。此案中气象局虽是国家机关,但在规划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丰,其也是一个权益受到影响的相对人,只不过其权利的行使并非来自民法,而是来自《气象法》的规定。故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对《行诉若干解释》中的相邻权可作广义理解。

共用题干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答案:A,C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B项是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属于典型的法律责任竞合。A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并存,C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可以并存,均不构成法律责任竞合。D项行为人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法条,但处理时只能按照一个罪名/法条定罪,属于刑法上的责任竞合。


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两者都是法治国家理当崇尚的价值目标,但是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缓解这种紧张关系通常借助法律解释的方法,ACD正确。可预测性意味着作法律决定的人在作决定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武断和恣意。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且他们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适用法律规范,如推理规则和解释方法,故B项正确。


中国的法的现代化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而不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故A错误。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和依附性,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故C正确。BD表述正确。


宪法适用于所有本国公民,无论公民生活在国内还是国外。由于宪法效力适用于所有公民,定居国外的公民也应受宪法的保护。所以,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因此,B项错误。《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以,C选项错误。


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选项B错误,C项正确。《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D项错误。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1)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2)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3)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但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同时,《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公约》第280条的规定:用争端各方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争端。本公约的任何规定均不损害任何缔约国于任何时候协议用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A选项正确。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1条关于货币汇兑的规定,东道国政府采取新的措施,限制其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被保险人可接受的另一种货币及汇出东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被保险人提出的此类汇兑申请作出行动。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第14条规定合格的东道国,机构只对在发展中国家会员国境内所作的投资予以担保。所以,C选项正确。机构享有代位求偿权,即一经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已投保投资的各种权力或索赔权。所以,D选项正确。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要求适用最惠国待遇,缔约国之间对于进出口货物及有关的关税规费征收方法、规章制度、销售和运输等方面,一律适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但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都作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D项违反了最惠国待遇。

阳光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但经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决议未通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
B.须二次表决,如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符合法定要求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后,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债权人会议职权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第65条第2款规定:“本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第66条规定,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1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2款作出的裁定 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CD选项正确,不当选。

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
B.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
C.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
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
答案:B
解析:
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是国家基本文化制度包括的内容,而非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的内容,故A项错。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B项对。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有助于促进社会实质公平的形成,是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该原则的突破,故C项错。
我国现行《宪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据此,国家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即可,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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