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1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

发布时间:2022-01-01


由于疫情,2021年部分地区的法考有一定的延期,那各位参加了福建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人员知道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安排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福建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安排情况,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1月初,2021年由于疫情,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时间还没有公布,各位考生要注意查看相关公告,下面为大家分享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步骤。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普法网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它们的查询方式分别如下:

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成绩查询的步骤如下: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网站首页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栏入口;

2、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后,点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或主观题)成绩查询进入查询通道;

3、输入身份证、密码后点击考生登录,进行成绩查询。

二、通过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成绩查询的步骤如下:

可以通过中国普法网查询,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入口,进入后选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或者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三、通过普法网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的步骤如下:

(一)通过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1、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最下面查询服务,再点击考试成绩查询;

3、进入考试成绩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考生登录,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二)通过普法网微信公众号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1、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最下面找服务,再点击法考成绩查询;

3、进入法考成绩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击考生登录,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以上就是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关于福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安排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鹿某为引起政府对其利益诉求的重视,以生产、生活和科研需要为由,在两年内向十几个行政机关提起近百次与其实际利益诉求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接到公开答复后又反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

A.鹿某为向相关部门施压而恶意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做法不符合法治精神
B.滥用知情权和诉权造成了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C.法治国家以权利为本位,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受任何限制
D.诉求即使合理合法,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寻求解决
答案:A,B,D
解析:
滥用知情权和诉权、恶意诉讼消耗行政资源,挤占司法资源,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权的正常行使,损害司法权威,阻碍法治进步。故A、B项正确。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受法律限制,故C项错误。把权益保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故D项正确。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问题。ABC项,《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AB选项均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
D项,《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因此D选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抢劫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抢劫假币后又出售,因为是吸收犯,所以只定抢劫罪一罪
B.王某在公交汽车收车后,司机正在清洗车辆时,在车上对司机进行了抢劫,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抢劫罪中“抢劫致人死亡”的对象仅为财物持有人或者占有人
D.刘某赶集时为家里买了一把菜刀,装在背包里。赶集回来的路上,他看到一个妇女孤身行走,忽起歹意,
猛地上前,扯下该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逃走(价值3000元),由于刘某携带了菜刀,所以构成抢劫罪

答案:B
解析:
【 解析】B。A抢劫假币后又出售,并非抢劫的“当然结果”,所以不属于吸收犯,应该数罪并罚。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必须是正在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的对象可以包括任何阻碍抢劫的人。D:携带凶器抢夺者,如果凶器不是管制刀具、枪支的话,使用者必须有使用凶器的意思才构成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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