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时间:2019-02-06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将于9月27日公布,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网站于2018年9月27日0时起开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分数网络查询通道。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A项正确。
B项,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选择时间为“辩论终结前”,并非“开庭前”,B项错误。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诉讼时效与基础关系准据法一致,基础关系准据法适用哪国法,诉讼时效就适用哪国法,与法院地法无关。C项错误。
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涉及下列情形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D项正确。
B项,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选择时间为“辩论终结前”,并非“开庭前”,B项错误。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诉讼时效与基础关系准据法一致,基础关系准据法适用哪国法,诉讼时效就适用哪国法,与法院地法无关。C项错误。
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涉及下列情形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D项正确。
(一)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
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
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
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出租人同意,乙可以退出
B、乙可以退出,无需出租人同意
C、乙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效担保后才能退出
D、乙退出后对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B、乙可以退出,无需出租人同意
C、乙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效担保后才能退出
D、乙退出后对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民通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据此可知,经甲、丙同意后,乙可以退伙,无需经出租人同意,也无需向出租人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民通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可知,乙退伙后仍须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错误,《民通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可知,乙退伙后仍须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某仲裁委员会为适应逐年增长的案件审理要求,决定增加仲裁员数量,可以聘请公道正派的下列哪些人员担任仲裁员?()
A:在某法院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多年有高级职称的张研究员
B:在某大学经济法系从事对外贸易专业教学的法律爱好者陈教授
C:在某高级人民法院从事了17年经济审判工作的蔡庭长
D:从事律师工作12年并任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王律师
B:在某大学经济法系从事对外贸易专业教学的法律爱好者陈教授
C:在某高级人民法院从事了17年经济审判工作的蔡庭长
D:从事律师工作12年并任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王律师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仲裁员的资格。详解:《仲裁法》第1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C项中的现职审判员不得担任仲裁员,A、B、D项都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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