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重庆市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名信息

发布时间:2020-07-2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重庆市的小伙伴们已经报名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重庆市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还不知道的就赶紧看看吧!

一、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

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照片。具体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粗框眼镜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大小在40KB至100KB之间。

考试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使用此照片与应试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会影响身份核验。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大小在100K至500K之间。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审查

报名期间,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的户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当及时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更换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的,将无法完成报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交纳考试费

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根据重庆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考试费为145元/人,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报名人员应当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借记卡,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支付流程交纳考试费。只有成功交费后,网上报名才算完成。逾期未交费的,不予补交。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登陆密码,用于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主观题报名确认和资格申报等。

10月26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人员可以到重庆市司法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客观题考试费收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联系电话:023-67086091。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登录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张某和郝某进入甲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室外装潢工作,郝某的工资为2000元/月,张某的工资为3700元/月,公司给缴纳五险一金,已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11月2日,在进行室外工作中,郝某和张某刷涂料时,因刮大风使脚手架发生严重倾斜,二人均从20米高空意外坠落。因郝某坠落时头部朝下,造成郝某脊柱骨破裂。张某较郝某而言伤情较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入职时郝某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数额为(  )元。

A.160
B.168
C.240
D.280
答案:B
解析: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故郝某个人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数额为3500×60%×8%=168(元)。参考教材P348。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A,B,D
解析:
【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4条的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因此选项A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A正确。第85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属于前述第5项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而C中的情况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情况,因此选项C并非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1条规定:“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二)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三)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因此,选项D不能作为定案根据,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甲与乙公司签约后,乙公司对甲进行了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合同未到期,甲向乙公司提交了辞呈,并于第二天到丙公司上班。乙公司因为甲擅自离岗,造成重大损失。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主择业
B.乙公司与甲约定服务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乙公司可以要求甲赔偿违约金
D.乙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违约金
讲解:《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甲不能在递交辞呈的第二天就离职到其他单位上班,即甲的自主择业是受时间限制的,A选项说法错误。第22条前两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可见,乙公司可以与甲约定服务期,且有权要求甲赔偿违约金,BC选项正确。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D选项正确。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法官职业道德更强调法官独立性、中立地位
B、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及职业行为上道德准则的体现
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
D、公证员职业道德应得到重视,原因在于公证证明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公信力
答案:C
解析:
律师职业道德的主体包括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因而C项说法明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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