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9-01-27


2019年的具体报名时间还没有出来,大家可以根据2018年的报名时间来看,

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620-74日”预测,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下旬起。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主观题考试】

据“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27-930日”预测,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9月下旬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地突发百年未遇的冰雪灾害,乙离开自己的住宅躲避自然灾害。两天后,大雪压垮了乙的房屋,家中财物散落一地。灾后最先返回的邻居甲路过乙家时,将乙垮塌房屋中的2万元现金拿走。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夺罪
D:仅成立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详解】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通侵占;二是侵占脱离占有物。盗窃罪只能是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对自己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普通侵占只能是侵占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侵占脱离占有物只能是侵占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所以,判断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此外,本来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行为人误以为是他人的遗忘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或者本来是遗忘物,而行为人以为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已有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仅有成立侵占罪的可能性。在本案中,乙的房屋虽然垮塌,但其中的财产并不属于遗忘物,乙也并没有对其脱离占有。另一方面,甲作为乙的邻居,很清楚当时的情形,不可能将其垮塌房屋内的财产误认为遗忘物,因此,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而构成盗窃罪。另外,抢夺罪的成立要求甲实施了“公然夺取”的行为,本案显然不满足这一条件。因此A正确,BCD错误。

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答案:A
解析:
【考点】补强证据规则【详解】所谓“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最初收集到的对证实案情有重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而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补强证据主要用以印证主证据,增强主证据的证明力,无需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故C选项错误。一般而言,补强证据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且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故D选项错误。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李某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中,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有(  )。

A.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B.住院伙食补助费
C.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D.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BC: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②住院伙食补助费;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⑨劳动能力鉴定费。(2)选项D: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教材P355,P356。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案:B,D
解析:
《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办法》第39条规定,军队选举经费由军费开支。选项A不正确,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并不意味着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选举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所以,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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