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11月10日-14日
发布时间:2020-08-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通过后,就会迎来主观题的考试报名,那关于考试报名的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甘肃省2020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的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甘肃省主观题考试费为90元/人(甘发改价格〔2020〕373号),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甘肃省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答题考区考点考场,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提示的考区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甘肃省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 料,并可以到人民法院査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B.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 料,但不得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C.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D.申请公安机关提供该证据材料
B、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增加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C、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D、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都要公开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
C.乙国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构成了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
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1-09
- 2021-01-09
- 2020-08-27
- 2020-08-19
- 2020-07-24
- 2021-01-09
- 2021-01-09
- 2020-07-24
- 2021-07-11
- 2021-03-06
- 2020-07-24
- 2020-07-08
- 2019-01-27
- 2020-07-24
- 2020-08-27
- 2019-07-17
- 2021-05-28
- 2019-01-27
- 2020-07-08
- 2021-05-28
- 2020-08-27
- 2019-01-27
- 2021-01-08
- 2019-01-27
- 2019-01-27
- 2021-05-28
- 2020-08-19
- 2020-07-29
- 2019-01-08
-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