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青海司法考试证书编号含义?司法考证书查询!

发布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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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青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外观样式都是一样的,只是在证件内页区分了ABC三类编号。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共十四位数字。具体是:

一、时间编号第一至四位数字表示时间,以年为序编单位。

二、区域编号第五、六位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第七、八数字表示省直辖市、地区。

四、第九、十位数字表示县。

五、证书编号第十一至十四位数字表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排序号。

说明: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编号系统;分别按ABC三类排序;

2、如国家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证书编号将按新代码编制;原使用号码待更换新证书时再行变更。

六、A证、B证、C证区别

A类证书: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试人员,并且可以在全国通用。

B类证书:符合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分数高于全国及格分数线,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C类证书:符合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分数高于成绩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七、证书升级
B→A类:取得B类证书的考生不用再次参加法考了!提升学历后,B类与A类证书相同都可全国执业。

C→A类: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可以再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时,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原持有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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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公民甲某在美国被法国公民乙某殴打致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可以保护性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B.美国可以属地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C.法国可以属人管辖为由对该案件进行管辖
D.德国可以普遍管辖为由对该案进行管辖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正确。国家的管辖权可以分为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性管辖四种。其中保护性管辖较为特殊,指国家对于在本国领域外从事对该国国家或其公民犯罪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本题中的犯罪地在美国,犯罪人为法国人,受害者为中国公民,符合保护性管辖的要求。 选项B正确。该案件发生在美国,美国当然可以属地管辖为由行使管辖权。 选项C正确。犯罪人为法国人,具有法国国籍,所以法国可以基于属人管辖行使权利。 选项D错误。普遍性管辖仅仅限于那些危害全人类利益的严重罪行。具体包括: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灭绝种族、贩毒、贩奴、种族隔离、实施酷刑、劫机等。

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接过金饰,协助王某拒不返还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的帮助犯
B.李某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为窝藏赃物将刘某打伤,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重伤)罪
D.王某利用李某打伤刘某的行为顺利逃走,也属事后抢劫,构成抢劫罪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与盗窃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对赃物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以盗窃共犯论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事先与犯罪分子通谋,事后对赃物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的解释:与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贪污、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对犯罪分子所得赃物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结合前文判断,李某事先对盗窃事实并不知情,因此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是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选项C、D错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王某并未教唆李某实施暴力,因此其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李某并未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因此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根据《公证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
B.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C.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的,应当终止公证
D.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其原因及责任,酌情部分或者全部退还公证费

答案:C
解析:
考点:公证程序
讲解:根据《公证法》第3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 证:……(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故A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根 据《公证程序规则》第49条规定:“不予办理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予办理公证 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故 BD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50条的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终止公证必须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在6个月不能办结,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 应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做法符合该要求的是:

A.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某省对列入不良记录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

B.某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

C.某省交管部门开展校车整治行动时,坚持以人为本,允许家长租用私自改装的社会运营车辆接送学生

D.某市推进综合执法,为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要求无条件在所有领域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


答案:A,B
解析:
AC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A项体现了该省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C项属于不作为,故A项正确,C项错误。B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故B项正确。D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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