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23
各位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生们注意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预计在2022年4月底到5月初领取,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证书领取的方法步骤,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交申请
通过考试要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吴蕾
C:吴丽
D:吴宇
A.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制作调解书送达后,原审法院的判决视为撤销
B.双方当事人和解,应当视为当事人撤诉
C.只要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法院就应当准许
D.法院应当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B.修改权
C.署名权
D.改编权
E.信息网络传播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1-27
- 2019-01-27
- 2020-02-01
- 2020-02-14
- 2020-01-04
- 2019-07-17
- 2020-04-12
- 2019-07-17
- 2021-01-08
- 2019-07-17
- 2019-01-27
- 2020-10-08
- 2020-10-10
- 2020-02-14
- 2019-01-27
- 2019-01-27
- 2020-04-12
- 2020-04-13
- 2020-04-10
- 2019-02-06
- 2021-04-16
- 2020-02-17
- 2020-02-14
- 2020-03-04
- 2019-01-27
- 2019-07-17
- 2020-02-14
- 2020-10-09
- 2020-02-14
- 20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