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与缴费

发布时间:2019-07-18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财政厅核定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考试费80元。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些判断可以成立?


A.王说、对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申请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判断、这个说法正确
B.对于某法院讨论郑某杀人案的审判委员会会议,任法官认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共有13人,虽实际只有8人到会,会议能够召开。判断、任法官的说法正确
C.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7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3个月。判断、对马某的处罚正确
D.某高级法院刑一庭的何庭长以其审理中的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例,在家里对正在读法学本科的儿子讲解某一刑法原理。判断、这种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A,B,C,D
解析:
ABCD。《律师法》第7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A项说法正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第4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超过半数时,方可开会。”故B项中虽实际只有8人到会也可正常召开。B项说法正确。
详见《公证法》第42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故C项说法正确。
详见《法官只有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第2款规定,故D项说法正确。

以下关于诽镑罪和侮辱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构成诽谤罪
B.所有的诽谤罪和侮辱罪都是亲告罪,若被害人不愿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 关不得主动追究
C.行为人侮辱被害人后又恐吓其不许报案,被害人心中恐惧不敢报案,若其亲友报案 则有关机关也应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D.诽谤罪不能以暴力形式实施,但是侮辱罪可以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侮辱罪和诽谤罪的认定
讲解:关于A项。《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镑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因 此,A项的说法错误。
关于B项。《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镑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 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以并非所有的侮辱罪和诽镑罪 都是亲告罪。因此,B项的说法错误。
关于C项。《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因此, C项的说法正确。
关于D项。诽镑罪与侮辱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镑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 为,而诽镑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镑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甲受乙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丙向甲交付标的物之后,因乙未将货款交给甲,甲无法将货款交付给丙。于是甲告知丙“乙是委托人”,丙遂以乙为相对人,但不久即发现乙经济状况恶化而甲很有钱,便又提出以甲为相对人主张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丙不能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B.丙可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C.在违约之初,丙既可以要求甲,也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丙有选择权
D.丙可以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 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冬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提起民事抗诉的条件有( )。

A.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尚未生效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当事人对判决未提起过上诉
E.下级检察机关未提起过抗诉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抗诉。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尚未生效的,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直接上诉即可;(2)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相同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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