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1年江西省土地代理人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8


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已经结束了,那关于这个考试的成绩查询信息你们了解吗?为了帮助大家全面的了解考试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江西地区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中成绩查询的有关内容,感兴趣的话就来看看吧!

一、成绩发布与证书发放

(一)2021年江西省土地代理人的考试成绩原则上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拟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发布。

(三)各科目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二、成绩查询入口

考生可登录“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进行查询。

三、成绩合格标准

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四、成绩认定及延续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申请免试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二)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三)“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四)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送)考试中心,待收到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帮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考试一切顺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实现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  )。

A.出让
B.租赁
C.划拨
D.抵押
E.作价出资入股
答案:A,B,C,E
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分为:①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②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通过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等方式设立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A县政府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30家啤酒批发商和20家零售商下发文件:从即日起禁止批发或销售B县啤酒厂生产的啤酒。对于这一行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B县啤酒厂
B.A县啤酒厂
C.A县啤酒批发商
D.B县啤酒批发商
E.A县啤酒零售商
答案:A,C,D,E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也可以提起诉讼。本题中,A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属于侵害B县啤酒厂公平竞争权的行为,侵害了B县啤酒厂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啤酒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合法权益,都有权提起诉讼。A啤酒厂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县政府行为而受到侵害,不能提起诉讼。

土地登记模块中需要包含的功能有(  )。

A.初始土地登记
B.土地权属性质查询
C.变更土地登记
D.土地注销登记
E.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答案:A,C,D,E
解析:
土地登记具体可分成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注销登记、出让转让土地登记、房改房土地登记等几大类。土地权属性质查询属于系统的查询功能。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此处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

A.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
B.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父母、子女
C.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D.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E.居民委员会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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