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30)

发布时间:2020-08-3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选择题,一起来看看吧!

1.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

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费者

C.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

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发现安全问题食品的处理办法。依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2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ABD项正确,不选。C项考查召回,食品召回的主体是食品生产者,不是食品经营者,C项说法错误,应选。

2.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

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为呆账贷款

C.政府部门强令商业银行向市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

D.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贷款申请,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均应予拒绝

【答案】C

【解析】

A项考查商业银行贷款合同的形式。依据《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A项错误。

B项考查银行的呆账贷款问题。对此,《商业银行法》本身并无明确规定。我国目前按照国际标准,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不良贷款分为逾期贷款(借款合同到期未按期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不能收回的贷款)。本题中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可能属于呆滞贷款,不一定就属于呆账贷款,B项错误。

C项考查政府是否有权要求银行贷款。依据《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C项正确。

D项考查银行对关系人的贷款问题。依据《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可见,对于关系人,担保贷款是可以发放的,只是对其条件有所限制。D项错误。

3.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

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临时建筑的拆除。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应当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C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是甲公司的销售员,由于侵吞货款被甲公司开除,但是王某拒不交回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甲公司将王某被开除的消息通知了几家大的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王某持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乙公司原来曾经与甲公司签订过供货合同,知道王某曾经是甲公司的销售员,但是不知道王某被开除的事实,乙公司与王某签合同时也没有再查看王某的工作证,没有要王某出示介绍信,也没有与甲公司进行其他联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B:甲公司享有追认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C:乙公司享有撤销王某与自己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D: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中王某持有盖有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曾作为甲公司的代理人与乙公司签订过合同,并且甲公司没有通知乙公司王某被开除的事实,因此乙公司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王某有甲公司的代理权,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的义务,所以AB项不正确,D项正确。表见代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以选择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选择适用无权代理制度,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因此本题中乙公司享有撤销供货合同的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

承销商承销股票的承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答案:C
解析:
在证券承销中,不论是代销还是包销,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终止审理
C.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的问题。《刑诉解释》第241条第(4)项、第(6)项。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项行政法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下面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的处理方式的描述错误的是、

A、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B、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认为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C、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D、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答案:B
解析:
《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时,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由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的书面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该法第91条规定,若专门委员会认为该项行政法规确实同宪法、法律抵触,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所以A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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