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2)

发布时间:2020-09-02


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答案】ACD

【考点】法的渊源,法适用的一般原理,法律规则的分类

【解析】

A选项正确。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等。因此,《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属于民法,是基本法律。故A项说法正确。

B选项错误。法律规范分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属于法律原则而不是法律规则,故B项说法错误。

C选项正确。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判决理由主要是大小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说法正确。

D选项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故D项说法正确。

2.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答案】ABC

【考点】法的概念

【解析】

“国法”是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笼统说法,从外延上说包括四个方面:

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

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

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由此可见,“国法”的外延大于“国家法”,因此A和B选项错误。社会规范均具有不同程度的强制力,其中,“国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因而,C选项错误。D选项中,实在法是与自然法相对应的法的概念,包括国家立法机关的制定法,以及经国家认可的判例和习惯法,表现为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自然法学派将符合道德的“国法”认定为实在法,实证主义法学派将权威性制定视为法概念的定义要素,因此,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国法”也就是实在法。D选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涉外仲裁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同于一般国内仲裁的规定,下列有关这些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A:国内仲裁委员会不可以聘请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但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
B:国内仲裁委员会仅可以仲裁非涉外案件,涉外仲裁委员会也只能仲裁涉外的案件
C:国内仲裁庭仲裁案件时,可以就其中一部分已经清楚的事实或问题先行作出部分裁决,而涉外仲裁不可以
D:对国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能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由法院裁决不予执行,这一点对涉外仲裁委员会也同样适用
答案:B,C,D
解析:
【考点】一般仲裁与涉外仲裁的区别。详解:《仲裁法》第67条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所以,A项正确。根据《贸仲规则》第3条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当事人协议提交的国内案件,该机构已不再是专门的专业涉外仲裁机构。此外,根据仲裁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案件。所以,B项错误。《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根据《贸仲规则》第50条的规定,如果仲裁庭认为必要或者当事人提出请求经仲裁庭同意时,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仲裁裁决之前的任何时候,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所以,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71条及《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款规定,法院不能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所以,D项错误。

以下哪个日期是实用新型专利权生效日?

A:审查员审批之日
B:专利局发出授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发文日
C:授权公告日
D:专利证书收到日
答案:C
解析:
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显然选项C是正确的。

张三起诉李四归还借款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李四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遂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判决李四归还借款10万元以及利息5000元。如何评价法院的判决?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平等原则
答案:C
解析:
法院的判决不能超过原告的诉讼请求,否则将违反处分原则。很显然,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归还本金10万元,法院判决归还本金的同时判决归还利息,该判决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处分原则。因为主张本金与利息是原告的权利,根据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既然原告没有主张利息,说明原告对这一实体权利进行了处分,法院超出该主张对利息进行判决,显然不当干预了原告的处分权,违反处分原则。本案与平等原则和辩论原则无涉。综上,本题答案为C。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