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知识产权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

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据此可知,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对其生效条件未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应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生效。

选项C正确。《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选项D错误。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权的专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后,让与人转让的只是受让人有权针对此专利继续进行申请的权利,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受让人未来一定能够成为受让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B.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C.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
D.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

李某扒窃一钱包,发现内有现金50元和身份证、信用卡各一张,李某用信用卡刷卡消费金额达10万余元人民币。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信用卡诈骗罪
B.盗窃罪
C.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D.侵占罪

答案:B
解析: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C,应无正确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规定,C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1条规定,本题中检察院虽没有对乙提出抗诉,乙也没有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7条规定,本案为检察院抗诉案件,因此必须公开审理,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条规定,D项不正确。因此,本题无答案。

某县工商局吊销米达公司的营业执照。米达公司不服起诉。因县工商局未提交该吊销决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一审法院判其败诉。县工商局不服上诉,并提交了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某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作为其吊销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法院不得拒绝适用,须作为吊销执照合法的依据
B:该《条例》尽管是地方性法规,但它不得单独作为吊销执照的依据
C:法院应认可该《条例》关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效力,并据此撤销一审判决
D:法院不应把该《条例》作为撤销一审判决的依据,应全面审查本案,若没有其他证据及规范性文件证明吊销执照合法,应维持一审判决
答案:B,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l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据此,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换言之,地方性法规不得作为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法定依据。故A项“须作为吊销执照合法的依据”的说法过于绝对;B项“它不得单独作为吊销执照的依据”正确;C项错误、D项正确。另外,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条第1款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被告在二审中才提交该《条例》作为被诉吊销执照的依据,显然已经超出法定期限。《行诉法解释》第31条第3款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参照该款规定,该《条例》也不得作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判的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C项也是错误的,D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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