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人资格的继承。

A选项,《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本选项中,由于吴某之父不是合伙人,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的,不影响欧某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A项错误。

B选项,《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欧某不具备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因此其不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因此其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当向其退还吴某的财产份额。B项正确。

C选项,《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因此,郑某作为合伙人,由于其反对,则欧某并未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取得合伙人资格。C项正确。

D选项,《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因此,欧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只可能成为有限合伙人,而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D项正确。

2.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

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

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

【答案】CD

【解析】

A选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因此,合资合同必须经过审批机构审批后生效,但是合同不生效不等于合同无效。A项错误。

B选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应是有限责任公司。B项错误。

C选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的,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经过协商或者调解无效的,提请仲裁或者司法解决。因此,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C项正确。

D选项,因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致使合营企业没能设立成功,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D项正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下列哪一种活动无须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更换行长 B.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
C.变更注册资本 D.变更分支行所在地

答案:A
解析:
A。《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在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更换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更换行长只须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无须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故A项符合。

张某与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冲突和打斗,造成李某软组织损伤,但并不严重。甲市乙县丙乡公安派出所了解此事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派出所名义对张某作出罚款800元的决定。

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一直未予答复,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些)机关可能成为本案的被告?( )查看材料

A.丙乡派出所
B.乙县公安局
C.乙县人民政府
D.甲市公安局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对复议机关未答复的诉讼,张某既可诉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被告因此而不同,前者为原机关,后者为复议机关。本案未说明张某诉的对象,而复议机关既可以是乙县公安局,也可以是乙县政府。故丙乡派出所、乙县公安局、乙县政府,都可能成为被告。

关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语言,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A.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法律语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即法律规范具有语言的依赖性
B.法律适用并不是适用法律条文自身的语词,而是适用法律条文所表达的意义
C.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法律原则允许法律人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D.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只能是一种规范语句,规范语句包括命令句和允许句
答案:D
解析:
表达法律规则的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此外也可以是陈述句。因此D项错误。

原告是一股份公司,被告为工商局,原告在一审中提起诉讼,认为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当时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法院判其败诉。之后,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出具了一份红头文件,该文件在被告处罚原告之前就生效了。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本案?()
A-法院不应把这份文件作为撤销一审判决的依据,应全面审查本案,若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合法,应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
B.法院应采纳这份文件的证据效力,作出撤销一审的判决
C.法院应对这份文件进行质证,若当事人无异议,应作出撤销一审的判决
D.法院仅依据该文件就应该作出撤销一审的判决

答案:A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31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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