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历年真题(2020-08-28)

发布时间:2020-08-2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练习题有在做吗?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41.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答案】B

42.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答案】B

43.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A.合理行政

B.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答案】C

4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答案】D

45.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

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

【答案】C

今天的真题试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某航运公司承运一批从斐济进口至中国的鱼干,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鱼干有部分发霉受损。发霉受损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其中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包括、

A、鱼干发霉是因为货舱通风不良所致
B、鱼干发霉是因为船员疏通船上水管时,不慎将水管捅漏,将鱼干泡湿
C、鱼干发霉是因为海上风浪过大,海水浸泡所致
D、鱼干发霉是因为鱼干本身含水分过高所致
答案:A
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51条,A项属于船舶不适货,所以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B项属于承运人在管船过程中的过失,并不是没有尽到管货义务所致,因而承运人可以免责;C项属于天灾,承运人可以免责;D项属于货物本身固有的瑕疵所造成的损失,所以承运人也可以免责。故只有A项情况下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犯罪故意;犯罪过失;认识错误【详解】A选项中,虽然造成了乙死亡的后果,但是由于甲、乙长期合作,因此二人之间已经形成默契,甲表演失误主要是由于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这是甲无法预见到的,因此属于意外事件,A是正确的。B选项中甲、乙二人争执,互相推搡在所难免,但是甲并没有伤害乙的故意。甲应当意识到在路边推搡的行为极有可能造成乙受伤,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实施了伤害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因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C选项中,甲作为理智的成年人,应当认识到将木板从楼上扔下的行为可能会伤害到他人,并且木板掉落的位置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无法确定,甲为此还专门确定楼下是否有人,因此在确定无人,轻信不会发生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甲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C的说法是错误的。方法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D选项中,甲欲攻击的对象和实际受害的对象都是乙,不存在方法错误的问题。因此,D是错误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
答案:B
解析:
【考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历史沿革【详解】根据题意,符合要求的情形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事件发生在18至20世纪,四个选项都符合;第二,内容是男女平等权,A项、C项涉及的分别是财产、党派,无关性别,故不合题意;第三,男女平等权利指向的是选举权,D项涉及的是劳动权利,而不是选举权,不合题意。故选B。事实上,美国男女平等权利修正案于1975年获得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但因为在规定时间内获得3/4以上州通过成为废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A.李某与王某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后双方达成关于财产分配及其他相关问题的离婚协议
B.张某与其收养的儿子李某之间的收养案件经调解后双方同意维持收养关系
C.孙某与钱某为邻居,孙某养的宠物狗冲进钱某家咬伤了钱某,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经法院调解后孙某答应在6日内给付钱某一半的赔偿金额
D.李某起诉张某请求就张某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赔偿损失,经法院调解后李某不再要求张某赔偿,只需当面赔礼道歉即可,调解协议达成后张某当即向李某进行了赔礼道歉
答案:B,D
解析:
。考查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故BD正确,A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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