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

1.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

2.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3.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4.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5.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6.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1.【答案】诉讼。理由:刘某与何某达成的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当协议同时约定仲裁裁决和诉讼解决的,则仲裁裁决协议无效,应当按照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但如果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何某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2.【答案】仲裁员的回避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答案】

1)仲裁委员会直接指定首席仲裁员是错误的。理由:只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首席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才能指定仲裁员。

2)仲裁员回避后,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是错误的。理由:仲裁员回避后,仍应当由何某选任仲裁员,只有在何某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主任才能直接指定。

3)仲裁庭继续进行仲裁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一是即使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也只能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在此之后提出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二是仲裁员回避后的程序进行问题由仲裁庭决定。

4.【答案】

1)刘某应当向乙市中级法院或丙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2)何某应当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3)受理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何某撤销仲裁申请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恢复执行。

5.【答案】如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且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仲裁的或仲裁庭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开始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6.【答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理由:一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二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因出差,故把自己的珍藏多年的古董花瓶交给自己的好友乙,让其帮忙保管。据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若在保管期间,该古董花瓶在乙家中被小偷盗走,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B.若在保管期间,乙因出差将古董交给自己的好友丙保管,后该古董在丙家中被盗,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C.若在保管期间,乙未在台风天气将窗户关闭,致使花瓶被风吹倒打碎,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D.若双方约定保管期限为甲出差的3个月,后甲提前归家,乙无权要求甲提前将花瓶取回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A选项中,乙并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A错误。在C选项中,乙明知有台风天气而未关窗,亦未妥善对该易碎花瓶进行妥善保管,存在重大过失,故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71条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在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将花瓶转交给第三人丙保管,致使花瓶被盗,应承担赔偿责任,故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76条规定第2款规定,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故D选项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答案:B
解析: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率,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巳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A项正确,B项错误。
(2)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髙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3)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
(4)自觉学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C项正确。
(5)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D项正确。

国有企业甲、普通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海洋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拟设立海洋合伙企业的类型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有可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C、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本题甲乙丙只能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故选项A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题目没有说明乙为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故若乙成为普通合伙人,则可以以劳务出资的,故选项B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 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应该共同分配、风险应该共同负担,而有限合伙人利润可以不共同分配,但是对风险,《合伙企业法》第69条没有规定。但是根据第60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所以对于有限合伙企业风险的负担,应该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故选项C错误,为本题应选项。
《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据该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依照第60条的规定,应当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故选项D正确。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
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
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上诉期为30天
D: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送达方式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琼斯与李虹结婚后住在甲市B区,不属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所以不适用第267条的规定,采取的送达方式应和李虹的相同。因此,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同上,因琼斯不属于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适用第269条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上诉期的规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3条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其他人需要接受委托的,只能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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