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7-31)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在准备复习了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的试题及答案,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86.孟子的弟子问孟子,舜为天子时,若舜的父亲犯法,舜该如何处理?孟子认为,舜既不能以天子之权要求有司枉法,也不能罔顾亲情坐视父亲受刑,正确的处理方式应是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一起隐居到偏远之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情与法的冲突总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B.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伦理和亲情,对当代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C.孟子的方案虽然保全了亲情,但完全未顾及法律

D.不同法律传统对情与法的矛盾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87.某法院推行办案责任制后,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仅占0.1%。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法官、合议庭也可以不执行审委会的决定

B.办案责任制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精神

C.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以审委会的名义发布裁判文书

D.法庭审理对于查明事实和公正裁判具有决定性作用

88.在小说《悲惨世界》中,心地善良的冉阿让因偷一块面包被判刑,他认为法律不公并屡次越狱,最终被加刑至19年。他出狱后逃离指定居住地,虽隐姓埋名却仍遭警探沙威穷追不舍。沙威冷酷无情,笃信法律就是法律,对冉阿让舍己救人、扶危济困的善举视而不见,直到被冉阿让冒死相救,才因法律信仰崩溃而投河自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D)

A.如果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则可能得出冉阿让并未犯罪的结论

B.沙威“笃信法律就是法律”表达了非实证主义的法律观

C.冉阿让强调法律的正义价值,沙威强调法律的秩序价值

D.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拥护和信仰,缺乏道德支撑的法律无法得到人们自觉的遵守

89.许某与妻子林某协议离婚,约定8岁的儿子小虎由许某抚养,林某可随时行使对儿子的探望权,许某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两年间林某从未探望过儿子,小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林某每月探视自己不少于4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故从法理上看,法院可判决强制其行使探望权

B.从理论上讲,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其界限

C.林某的探望权是林某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

D.许某的协助义务同时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90.据《二刻拍案惊奇》,大儒朱熹作知县时专好锄强扶弱。一日有百姓诉称:“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朱熹知当地颇重风水,常有乡绅强占百姓风水吉地之事,遂亲往踏勘。但见坟地山环水绕,确是宝地,遂问之,但乡绅矢口否认。朱熹大怒,令掘坟取证,见青石一块,其上多有百姓祖先名字。朱熹遂将坟地断给百姓,并治乡绅强占田土之罪。殊不知青石是那百姓暗中埋下的,朱熹一片好心办了错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

A.青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实只能被建构为乡绅夺去百姓祖先坟茔的案件事实

B.“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是一个规范语句

C.勘查现场是确定案件事实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

D.裁判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可能干扰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的话,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肖某、李某和陈某在对市造纸阀门厂进行税务检查时,认为该厂偷逃税款,遂将其会计账簿带回所内查验。经查,认定其偷逃税3万元,即责令限期缴纳并处罚款6万元。该厂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在该厂拒不履行期问,税务局扣押了其生产设备,致其停产5个月,日常开支3,6万元,损失可得利润8,2万元,并会同公安局将其法定代表人梁某行政拘留15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其间,该厂并入华伟纸业有限公司。
问题:(1)谁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为什么?
(2)行政相对人可通过哪几种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为什么?
(3)谁为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4)本案赔偿额如何确定?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市造纸阀门厂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详见《国家赔偿法》第6条。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赔偿规定》第16条规定,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原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二者因起诉原因不同而原告资格不同。同时,梁某也可以对行政拘留处罚提起行政诉讼。(2)市造纸阀门厂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赔偿要求,而不得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为本案中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问题在此之前并未得到确认,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3)某市南关区税务局为赔偿义务机关。详见《国家赔偿法》第8条。本案中,虽有行政复议程序,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应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又因为市南关区岳阳税务征管所是南关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其行为是以税务局的名义作出,应由区税务局承担责任。
(4)本案中原告的赔偿额只能是因扣押措施而停产期间的日常开支,如其生产设备被扣押期间有毁损灭失的,也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其可得利润因不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故不计入赔偿范围。详见《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6项、第7项。

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A、《重大信条十九条》
B、《钦定宪法大纲》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答案:B
解析:
【考点】我国近现代宪法性文件【详解】《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朝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应付时局的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故A项错误。《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初步具备了限政分权功能、法治功能、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功能等宪政的基本要素,在中国法制史上有其进步意义。故B项正确。《中华民国约法》是1914年袁世凯炮制的一部宪法性文件,它从根本上动摇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民主共和制度政体,确立了大总统集权制,是中国近代宪政史上一部十分反动的宪法性文件。故C项错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我党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以来各工农民主政府实施纲领的总结,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观、法律观为指导而制定的第一部人民民主政权的宪法性文件。故D项错误。

证券公司因包销而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达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其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在此后陆续卖出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若在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违法
B.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收益归属于证券公司,损失也由证券公司承担
C.其卖出不受6个月时限的限制,但收益应归属于发行股票的公司
D.卖出时每减少5%应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 告

答案:B
解析:
考点:短线交易的法律后果
讲解:《证券法》第47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人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因此该收益与损失由证券公司自行承担。B项正确。

★★ 2011年10月,某医院的干部奢华病房被嚷光后,该医院被推上风口浪尖。然而,豪华病房实际在多地的公立医院早已存在。某专家直言,干部用比较低的费用,获得最好的医疗服务,这就是一种权力变现。下列对此事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干部奢华病房侵占和挪用了公共资源,造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助长了特权和腐败,有违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B.医院建奢华病房,是顺应患者需要、市场需要、加快发展的市场决策,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念的
C.在我国医疗资源并不富有的情况下,一些公立医院无视百姓疾苦,只求利益和领导欢心设置豪华干部病房,或者违反相关规定超标、超规格开展特需服务,显然会加重看病难和看病贵。这些不公正的状况,显然违背了公共制度必须体现公平正义的基本伦理精神
D.目前医疗改革仍没有完全触动公权力的利益,作为公共政策的医疗改革,必须打破附着在医改上的身份区分,公务员、领导干部的医疗待遇应该向所有百姓看齐,从而实现医卫资源的公平设置

答案:A,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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