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拾得遗失物

发布时间:2020-09-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拾得遗失物,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失物的概念

遗失物,是指占有人非基于自身意思而丧失占有(不慎遗失)的动产。解释如下:

1.不动产依其物理属性不可能成为遗失物。

2.遗失物应为有主之物。无主物(包括原主抛弃之物)不适用遗失物规则,但原主若未明示抛弃,应推定为遗失物。

3.须占有人丧失了该物的占有。如系一时脱离占管或在私人空间内忘记置放地点,则不构成占有的丧失。

4.占有的丧失非出自占有人的自身意思。否则构成抛弃,成为无主物。

5.因被盗窃、抢劫而丧失占有之物及由他人误为占有之物(误认他人之物为自己所有而予以占有,发觉后不知物主为何人)不属于遗失物,但若盗抢、误占者非基于本意而丧失占有,则又可成为遗失物。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和占有遗失物。仅仅发现了遗失物,而未实施占有的,不成立拾得。拾得遗失物属于事实行为,不要求拾得者具有行为能力。拾得人不必亲自实施占有,也可以指示雇佣人或其他占有辅助人进行。遗失物虽然为他人所有,但拾得人占有遗失物并不构成侵权。

二、拾得人的义务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1.及时通知或送交义务

拾得人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拾得人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仅负通知或送交义务,并无公告招领的义务,但若为寻失主而发布公告,亦应属正当。依《物权法》第110条之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如权利人已经报案),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2.妥善保管义务

《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时,成立侵权之债。拾得人或有关部门因一般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不负赔偿责任。

遗失物有腐烂变质的危险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有权将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注意:拾得人或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遗失物。

3.返还义务

拾得人的返还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并非道德上义务、任意性义务。权利人也有权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如支付悬赏报酬等。依《民法通则意见》第94条之规定,权利人可要求拾得人承担侵权责任。拾得人将数额较大的遗失物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等犯罪,而要承担刑事责任。拾得人据为己有而自行使用、收益的,可构成不当得利。

遗失物被转让给他人的,依《物权法》第107条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因此,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但为平衡权利人和善意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三、拾得人的权利

1.必要费用请求权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此时,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无人认领的,由公安机关在上缴国库前支付。

2.报酬请求权

权利人没有悬赏允诺的,拾得人不得主张报酬;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此时,成立单方允诺之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该悬赏广告,均有报酬请求权。当然,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权利人拒不支付必要费用或悬赏报酬的,拾得人能否行使留置权?有立法例认为可以对两者行使留置权,有立法例认为可以对必要费用行使留置权,不能对悬赏报酬行使留置权。我国现行立法无规定,倾向于认为对必要费用可以行使留置权,对悬赏报酬不能行使留置权,因支付报酬属于悬赏广告之内容,遗失物返还属于物权请求权,两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

四、无人认领的遗失物

《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据此,在公告期届满后,即使查明了失主,失主也无权取回遗失物。

五、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

《物权法》第114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典型真题】

1.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答案:D

2.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0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

答案: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大兴手套厂系国有企业红旗机械厂为安置待业人员创办的集体企业,后两厂因隶属关系发生纠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字第6号文的形式对两厂产权作出界定。国资字第6号文件属于什么种类的行政行为?( )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B
解析:
考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A项错。抽象行政行为一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静态意义上的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动态意义上的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B项对。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C项错。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对系统内部的行政机构和公务员所实施的行政行为。D项错。行政强制措施是临时性的处置措施。

周瑜和三国公司订立了一份货车买卖合同,购得货车一辆进行运营,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后周瑜在使用该车营运时,撞伤他人,经査,责任全部在周瑜一方。对伤者的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周瑜、三国承担连带责任
B.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三国公司单独承担
C.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赂偿,不足部分由周瑜单独承担
D.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周瑜、三国按1:1比例分担

答案:C
解析:
考点:机动车交通肇事贲任
讲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交通肇事责任由汽车驾驶人而非汽车所有人承担责任。故本案中,在确定责任归周瑜一方承担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周瑜承担。故C选项说法正确,ABD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人选。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

A.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

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

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答案:A,C,D
解析:
AB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故A项正确,B项错误。C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故C项正确。D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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