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民间借贷合同(2)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民间借贷合同,一起来看看吧!

四、以买卖合同作为债权担保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典型真题】

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哪些选项正确?

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D

五、利率与利息

1.利率基本规定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有约定:民间借贷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年利率24%以下部分可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已经支付可要求返还;年利率24%-36%部分有保持力无执行力,未支付的可不支付,已经支付不得要求返还。

借款利息支付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2.逾期利率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复利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连续多次重新出具新的债权凭证之情形:如,本金100万,年息20%,借款期限1年。1年期满重新出具债权凭证,本金为120万,年利率和期限不变。此后年年如此,又出具了3分债权凭证,分别约定本金144万、172.8万、207.36万。现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到期本金207.36万和利息41.472万。本息之和的上限:100+100*24%*5年=220万。因此,超出220部分,不予支持。

【例】债务人偿还部分款项后重新出具债权凭证:本金100万,年息24%,借期1年。1年期满只偿还了50万,又签订借款协议二,本金74万,年息24%,借期1年,到期又签订借款协议三,本金91.76万,年息24%,借期1年。91.76万的利息如何计算,能否按照91.76+91.76*24%=113.78来主张?是否受限?应以小于最初借款本金的那一期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74+74*24%*2=109.52。因此,超出109.52部分,不予支持。

六、民刑交叉

1.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处理方式:以刑代民。裁定驳回起诉,一律移送,不再审理。

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再受理,相关当事人通过刑事追缴、追赃、退赔程序保护其民事权益。即使已经做出判决进入执行程序,也应当中止执行,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处理方式:民刑并立。移送但继续审理。

此处是指,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但该行为与民间借贷虽有牵连,但不是借贷行为本身。如借款人为筹集借款而私刻公章,并在担保人一栏中盖章。

3.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处理方式:先刑后民。中止诉讼,等待刑事审判结果。

案件基本事实,是指对裁判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的事实。只能是裁定中止诉讼,不能终结诉讼,不能移送,不能驳回诉讼请求。刑事案件审结后,民事案件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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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果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在另一段时间内又冒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成立什么罪?()

A:招摇撞骗罪
B: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C: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D: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考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详解:注意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是不同的犯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特别法。本题应当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 下列行政诉讼基本原则中,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最能反映行政诉讼的精神和价值取向的一项是:()
A.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D.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某市民政局以某慈善基金会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为由给予该基金会负责人刘某15万元罚款。刘某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将罚款额改为5万元。刘某仍不服向法院起诉。该法院安排助理审判员丁某一人审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A、本案可以调解
B、本案由丁某一人审理,应经本案当事人同意
C、本案一审对象是5万元罚款
D、本案可由市民政局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0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罚款案件属于自由裁量行政案件,故A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2款,案件涉及款额超过二千元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对。本案为复议改变后起诉的案件,被告应当是复议机关市政府,被诉行政行为应当是市政府的罚款5万元。故C项对。既然市政府为被告,管辖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故D项“基层”字眼错误。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区法院应当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甲提供法律援助
B.家住A县的乙在邻县涉嫌犯罪被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因经济困难可向A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C.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丙提供法律援助,丙可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D.县法院应当准许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告丁以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并告知其可另行委托律师
答案:C,D
解析: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该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根据该条第2款第3项,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被告人甲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区法院没有“应当通知”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故A项错误。根据该条第1款,B项的乙应当向邻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故B项错误。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9条第4项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却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根据该规定第24条,犯罪嫌疑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没有通知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故C项正确。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15条第2款规定:“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拒绝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参照该款规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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