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25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不用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河南地区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了解一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1、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9月10日

2、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10月16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

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6、提前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备好所需要的文具。一定要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和提示,有的省份提示要在入场前拍照,有的提示不得自带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以上就是河南地区2021年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考生们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官网打印准考证,避免错过无法参加考试。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添附是国际法中获得领土的一种方式,下列哪种情况构成国际法中的领土添附?()
A.沿海国在沿海进行围海造田工程
B.在界河一侧进行人工填河使领土扩展
C.在公海上的珊瑚礁上进行人工建设使其浮出水面
D.在公海中通过人工建设而成的岛

答案:A
解析:
。添附是指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得国家领土增加,包括河口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人工添附不能损害他国的利益。只有A是正确的。

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歹Ⅱ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第6条关于“缔约国之间的越境转移”的规定,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A项正确。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能准许进口,B项正确。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应有保险、保证或进口或过境缔约国可能要求的其他担保,故C项正确。公约第4条“一般义务”第5项规定,如果甲国退出了该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D项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 )的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强制企业合并
B.作出干部免职的人事处理决定
C.变更、中止许可证
D.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E.制定规章设定许可
答案:A,C,D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复议受理案件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所以选项C正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所以选项A正确。(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所以选项D正确。(2)行政复议对规章的设定是没有审查权的,所以选项E错误;另外,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也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所以选项B错误。

宏达公司被宣告破产,下列哪项费用不属于破产费用?()

A:清算组拍卖甲企业的房产时发生的费用
B:清算组人员张某因劳累过度病倒,张某的医疗费
C: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D:清算组聘请律师的费用
答案:B
解析:
【考点】破产费用的范围。详解:《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由这两条规定可知,A、C、D选项属于破产费用,B选项中的费用不是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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