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啦!2020年新疆法考分数线怎么划定?法考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02-26


你知道吗?近期关于2020年新疆法考分数线的划定及法考合格分数线的有关内容公布了,不了解的小伙伴今天就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新疆法考客观题分数线
法考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客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二、新疆法考主观题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考分数线总结


四、新疆法考成绩管理
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好的,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法考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祝愿广大考生都能取得优异成绩! 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对民法与行政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

A.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社会成员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民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
C.民法与行政法均是私法
D.民法全部是任意性规范,行政法全部是强制性规范
E.民法既是实体法也是程序法
答案:A,B
解析:
知识点:民法的概念及特征。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是平等者之间的法律。所以选项A、B正确。

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枪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犯罪的事实认识错误。 AB项,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是两种不同的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是行为人主观上所认识的对象和其行为在客观上侵害的对象不一致,是主观认错了对象所致。打击错误(又称方法错误、行为误差),指行为人打算侵害某一对象,因为实行行为的失误或方法使用上的不当导致另一对象受害,错误的结果是由行为方法等客观因素造成。本案中,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显然丙的错误是杀人行为的失误所致,属于打击错误,此时,按照具体符合说的观点,丙向甲开枪时对甲没有杀人故意,仅具有防卫意图,丙对乙的死亡也没有故意,只有过失。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属于偶然防卫。偶然防卫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了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丙向甲开枪时对甲具有防卫意图,但丙没有认识到乙的存在,对乙没有防卫意图,却打死了乙,正好制止了乙对自己的杀害行为。按照通说观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求防卫意图,偶然防卫中没有防卫意图,因而成立犯罪,丙对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另一观点,成立正当防卫不要求防卫意图,偶然防卫成立正当防卫。虽然丙主观上对乙的死亡有过失,但客观上确实制止了乙杀自己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故C项错误。
D项,甲对丙实施砍杀,丙基于防卫意图(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对甲开枪射击,即使造成甲死亡,也属于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况且丙没有实际造成甲死亡,当然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故D项正确。

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
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股票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B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的标的。所以选项D错误。

甲厂与乙公司于1999年10月签订拆迁协 议书约定,乙公司对甲厂履行安置补偿义务,因乙公司 一直未履行,2000年10月3日,经法院判决,乙公司应 给付甲厂安置补偿等费用99万元,但至今未履行。 2001年2月3日,乙公司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 书,约定乙公司将其所有的坐落于某小区面积为640 平方米的商品房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张 某。张某在签约时即支付乙公司64万元购房款,后张 某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甲厂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 撤销乙公司与张某的商品房买卖协议。经查,该房屋 在2001年时市场价格为5000元每平方米,张某时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厂支付律师代理费3万元。下 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厂有权主张债权保全撤销权B.甲厂有权主张张某将房屋过户给自己
C.甲厂无权主张律师代理费由乙公司承担
D.张某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不得撤销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问题。本题 中,乙公司对甲厂负有到期债务未履行,却以市场价格 1/5的价格将其所有的商品房出卖给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张某,其低价转让财产以逃避债务,损害甲厂债权的 行为显而易见,故甲厂有权主张撤销权,A选项正确。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被撤销的行为自始无效,取 得财产的第三人应将财产返还给偾务人,而非直接交 付给偾权人,故B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 第26条的规定,必要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故甲厂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C选 项错误。综上,张某基于恶意取得的房屋所有权难谓 合法,甲厂有权请求撤销张某的所有权登记,房屋应返 还给乙公司,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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