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8-2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应该都在紧张的备考中,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题型题量分布以及考试科目,需要了解的小伙伴赶快来看看吧!

一、考试简介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布。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二、考试内容

根据近两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目前考试内容不会有太大改变,详细情况得看当年当地考试公告:

1.考试科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客观题机试,主观题机试或者笔试。考试分为三卷,客观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主观题分值为180分,总分为48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考试题型题量分布

试卷一、试卷二为客观试题,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每卷100题(180分钟)。其中:

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

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主观题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分值为180分。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240分钟。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万利证券公司违法案件中冻结该公司在某银行的账户。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该冻结须经中国证监会主席批准
B:若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该冻结期限作特别规定,按照《证券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确定冻结期限
C:在通知银行冻结前应当将冻结决定书送达给万利证券公司
D:中国证监会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故无权采取冻结措施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七)制作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法》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据此,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实施冻结前须向其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故A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对冻结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必须由法律进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不是法律,故B项错误,应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0条、第31条规定,实施冻结,是先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金融机构接到冻结通知书后立即冻结,冻结后行政机关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故C项错误,应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条至第11条,冻结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结合《行政强制法》第70条规定,除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外,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事业单位)也可以实施冻结的行政强制措施。《证券法》第180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六)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证券法》授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监会)冻结的权限,故D项错误,应选。

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体现。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公司章程可自主决定何时通知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
B.公司章程可约定公司解散经三分一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C.关于董事表决权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不受限
D.公司章程可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但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答案:A,D
解析:
①A 项正确。当选。依据《公司法》第41 条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② B 项不正确,不当选。依据《公司法》第43 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解散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公司章程的规定只能是大于三分之二。③C 选项错误,不当选。依据《公司法》第48条的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因此董事会决议应当实行一人一票,而不能由公司章程规定。④D 项正确,当选。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故可知D 项确定。

日本某公司向中国某公司发出传真、“欲购中国一级白砂糖300吨,每吨200美元,FOB广州,2004年4月10日至15日装船。”中国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2004年4月20日装船。”对此,日本方面未作回复,中国公司于2004年4月20日发货,日本公司拒绝接受货物,中国公司认为日本公司违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已经成立,日本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C、中国公司应于2004年4月10日至15日期间装船
D、中国公司应于4月20日装船
答案:A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2)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价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根据该条规定,中国公司的回电并不构成承诺,而是构成一项新的要约,日本公司对于这项新的要约并未承诺,因而合同并未成立。所以,A正确,B错误。由于合同并未成立,所以卖方的装船日期无从谈起,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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