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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朱某诉力胜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朱某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房屋质量问题,请求被告修缮,费用由被告支付。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认可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力胜公司不服令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关于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应针对上诉人不服违约金判决的请求进行审理

B

可对房屋修缮问题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改判

C

应针对上诉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

D

应全面审查一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
AC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本案中上诉人力胜公司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不服提起上诉,故应当围绕不服违约金判决的请求,对该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
B项,尽管二审法院认为关于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证据不足,受二审审理范围的限制,也不得自行查清事实后改判
D项,民事诉讼中二审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进行,不适用全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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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朱某诉力胜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朱某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房屋质量问题,请求被告修缮,费用由被告支付。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认可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力胜公司不服令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关于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针对上诉人不服违约金判决的请求进行审理 B.可对房屋修缮问题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改判 C.应针对上诉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 D.应全面审查一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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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共用题干 原告与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自行车400辆,单价350元,总计货款14万元;被告须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将货款汇人原告账户,款到10日内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为被告代办托运将货运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担货款4%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5日内向原告交付3万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短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复函正式表示;自愿放弃已交付的3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于同年11月底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其一切损失。被告则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如果法院判决本案被告对原告承担民事责任,则法院( )。A、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B、只能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定金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中的一项责任C、可以判决被告承担超过定金数额或者违约金数额部分的损失D、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E、应当判决被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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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2009年3月,某公民A与被告B(某地产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09号及10号两份房屋认购书,协议认购被告某开发项目中某小区01号和02号两栋房屋,并约定在原告签订认购书之后,于被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购房手续,同时应被告要求,原告交纳两套购房诚意金,每套5万元,共10万元。认购之后不久,B公司通知A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出要求,要A必须提交一份申请,内容为将之前认购的两套房屋并作一套使用,请求B公司在施工时取消其中多余隔墙、水电线路管道等。A认为不能接受。双方反复多次协商未果,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直未能正式签订。B公司鉴于双方一直没有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近日将公民A所认购的09号及10号两处房屋另行挂牌出售。公民A在本案中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如何维护?

考题 2010年6月5日,1993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11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11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下列内容,回答问题。 2011年7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8万元。陈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2011年7月25日,李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被告以陈某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陈某以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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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 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 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 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D 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考题 问答题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诉讼请求:①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②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承担偿还原告债权的连带责任。原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方草地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故提出以上诉请。现经法院查明:①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黄某、郑某和林某三人共同发起设立。黄某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郑某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林某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现经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认,黄某的出资明显不实,商铺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②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130万元工程款属实。问:(1)原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其股东负有清算义务的主张是否有依据?为什么?(2)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是否应该对公司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3)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考题 多选题关于一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A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张某、赵某、孙某、郑某是被告C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不是本案当事人

考题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诉的是()。A 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B 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C 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D 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考题 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仅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借据的原件已经丢失)。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被告张某否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