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是否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假药”“劣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参考答案
更多 “是否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假药”“劣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相关考题
考题
【65-6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至人重度残疾,属于A.后果特别严重B.其他严重情节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D.其他特别严重
考题
生产、销售假药,至人重度残疾,属于A.后果特别严重B.其他严重情节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5.生产、销售假药,至人重度残疾,属于(2016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A.后果特别严重B.其他严重情节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D.其他特别严重
考题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A.后果特别严重B.其他严重情节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6.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2016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试题)A.后果特别严重B.其他严重情节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D.其他特别严重
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7.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A.后果特别严重B.其他严重情节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D.其他特别严重
考题
刑法修正案()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A.第一百三十九B.第一百四十C.第一百四十一
考题
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
考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运用了法条竞合的原理B.以牟利为目的,盗窃电缆卖钱的,同时触犯破坏电力设施罪和盗窃罪,是法条竞合C.发生法条竞合的法条之间有包容或交叉的关系D.发生法条竞合一般按重法优于轻法,特别情况下运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查看材料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致人重度残疾,属于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考题
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七B、十C、十五D、二十
考题
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生产”:()。A、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B、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C、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题
单选题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2008年真题]A
比较解释B
历史解释C
体系解释D
目的解释
考题
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生产、销售劣药,致人重度残疾,属于( )A
后果特别严重B
其他严重情节C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D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考题
判断题对不符合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拟任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如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可以提出个案申请。A
对B
错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