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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公司人格混同最常见的是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
A

B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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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A、人格混同B、财产混合C、虚拟股东D、不正当控制

考题 关于混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的概括随即是混同B.混同可因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而发生C.作为债的消灭原因,混同是一种行为,须以意思表示为之D.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债务人,则发生混同E.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归于一人是混同发生的原因

考题 混同的概念

考题 市场混同行为

考题 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 )A.财产混合B.业务混同C.人员混同D.内部人控制

考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考题 在()情况下,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予以否定。A.财产混同B.业务混同C.人员混同D.内部人控制

考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混同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行为 B.混同在性质上属于事件 C.发生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 D.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E.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相对消灭

考题 下列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混同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合同的混同,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终止 B.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一人,属于合同的混同 C.合同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一人的,属于合同的混同 D.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双方协商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抵销的,属于合同的混同

考题 混同的原因有()承受和()承受。

考题 收付混同清算主要介绍()及其他项目混同清算等处理流程。A、支票B、现金C、抵交保费D、欠款扣除

考题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财产与股东或其他公司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分。

考题 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 A、财产混同B、业务混同C、人员混同D、职能混同

考题 公司人格混同最常见的是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

考题 形成斯密二重价值理论的原因在于()A、混同了价值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B、混同了价值增殖与价值形成C、混同了物化劳动与活劳动D、混同了价值决定与价值表现E、混同了独立商品生产者与雇佣劳动者

考题 混同的性质是()。A、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考题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A、混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C、混同是单方法律行为D、混同是指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

考题 以下关于混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混同属于法律事件B、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以导致混同C、混同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关系D、混同绝对地消灭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和从债务E、在法律有例外规定时,混同也不产生债的消灭的效力

考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考题 混同

考题 单选题公司账簿与股东帐簿或其他公司帐簿不予区分或混同使用,公司股东或其他公司利益一体化是适用于公司人格混同的哪一项()A 财产混同B 业务混同C 人员混同D 职能混同

考题 多选题形成斯密二重价值理论的原因在于()A混同了价值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B混同了价值增殖与价值形成C混同了物化劳动与活劳动D混同了价值决定与价值表现E混同了独立商品生产者与雇佣劳动者

考题 单选题赖特的形式概念是一种对立统一的概念,其主要特点是()。A A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B B功能混同于形式,过去混同于现在,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C C集中混同于分散,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城市混同于乡村D D功能混同于形式,西方混同于东方,室内混同于室外,有机混同于秩序

考题 判断题公司人格混同最常见的是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A 对B 错

考题 多选题以下关于混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混同属于法律事件B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可以导致混同C混同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关系D混同绝对地消灭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和从债务E在法律有例外规定时,混同也不产生债的消灭的效力

考题 判断题财产混同是指公司财产与股东或其他公司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分。A 对B 错

考题 单选题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混同的说法,正确的是()。A 混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C 混同是单方法律行为D 混同是指主债务和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

考题 单选题混同的性质是()。A 混同不产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因为任何人不能对自己履行B 混同具有清偿的性质C 合同之债因混同而消灭,是因其目的已经达到D 一人同时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不符合债的观念,故混同为债消灭的独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