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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某是甲公司的总经理,由于其对计划的过程把握不准导致其计划总是不完善,为此,李某专门研究了计划的过程,并总结出了做决策的关键环节。生产部门经理向李某提出了一项计划,该计划有三个可能结果,每个结果的概率分别为50%、30%和20%。由于公司原组织结构不够合理,李某决定组建若干分公司,决策权保留在总部,经营权下放到分公司。甲公司虽然效益很好,但集权化的倾向也越发明显。若干年后,为了完善个人管理的不足,并预防过分集权化,使各方利益得到协调和均衡,甲公司准备采取一种新的组织结构类型。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计划过程中,属于做决策的关键环节是( )。
A.估量机会
B.确定目标
C.制订可供选择的方案
D.选择方案
参考答案
更多 “ (一)李某是甲公司的总经理,由于其对计划的过程把握不准导致其计划总是不完善,为此,李某专门研究了计划的过程,并总结出了做决策的关键环节。生产部门经理向李某提出了一项计划,该计划有三个可能结果,每个结果的概率分别为50%、30%和20%。由于公司原组织结构不够合理,李某决定组建若干分公司,决策权保留在总部,经营权下放到分公司。甲公司虽然效益很好,但集权化的倾向也越发明显。若干年后,为了完善个人管理的不足,并预防过分集权化,使各方利益得到协调和均衡,甲公司准备采取一种新的组织结构类型。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划过程中,属于做决策的关键环节是( )。A.估量机会B.确定目标C.制订可供选择的方案D.选择方案 ” 相关考题
考题
李某在甲公司工作过程中,由于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甲公司未达成仲裁协议,不能提起仲裁
B.距离甲公司拖欠李某工资已经有两年,李某的仲裁时效期间已终止
C.若李某从甲公司离职,则自李某离职时起受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若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后,李某不服,其不能提起诉讼
考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考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考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
考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考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考题
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其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例中,()应承担该损失。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考题
工程师李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键盘。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李某利用下班时间研发的新键盘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如果李某没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的新键盘,其专利申请权属于李某。C.李某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的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李某。D.如果李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新键盘,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考题
3、工程师李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键盘。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李某利用下班时间研发的新键盘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如果李某没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的新键盘,其专利申请权属于李某。C.李某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的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李某。D.如果李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新键盘,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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