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南宋庆元年间,某州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作出的下列处置中,符合宋代“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的是()
A.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
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
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宋朝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采取“翻异别推”制度。含义:即将该案改交另外法官或另一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D项正确。
更多 “南宋庆元年间,某州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衙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作出的下列处置中,符合宋代“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的是() A.发回原州衙由原审官员重审 B.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C.上报中央大理寺审理 D.指定本路另一州衙官员审理” 相关考题
考题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 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 )A.发回原审州府重审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考题
下列有关唐宋诉讼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根据《唐律疏议》,除了老幼废疾之人,都可以使用刑讯B、唐律规定刑讯只能使用常行杖,且拷囚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总数不得超过二百C、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的是《宋刑统》D、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为“别勘”,由另一法官或司法机关重审的称为“翻异”
考题
“翻异别勘”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宋代的“翻异别勘”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差官别勘”两种形式。“移司别勘”是指由原审机关将案子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差官别勘”是指原审机关将案子申报到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负责差派与原审机关不相干的另外一个机关的官员重新审理。这种情况下,往往或者是差派上级机关的官员前往原审机关主审,或者将案子移往上级机关复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翻异别勘”的是()A、宋代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分左、右两厅,对其中一厅审理的案件,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另一厅重审B、宋代地方司法机关从上至下分为路、州、县三级,对由县上诉至州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州发回县重审C、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可以将案件移交至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进行重审D、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可以亲至州县对案件进行重审
考题
单选题“翻异别勘”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宋代的“翻异别勘”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差官别推”两种形式。“移司别勘”是指由原审机关将案子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差官别推”是指原审机关将案子申报到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负责差派与原审机关不相干的另外一个机关的官员重新审理。这种情况下,往往或者是差派上级机关的官员前往原审机关主审,或者将案子移往上级机关复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翻异别勘”的是( )。A
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可以将案件移交至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进行重审B
宋代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分左、右两厅,对其中一厅审理的案件,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另一厅重审C
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可以亲至州县对案件进行重审D
宋代地方司法机关从上至下分为路、州、县三级,对由县上诉至州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州发回县重审
热门标签
最新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