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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销售伪造产地的皮带,查获时,所进的100条已经全部售出,销售款800元,违法所得400元。应对其如何处罚()
- A、责令改正
- B、罚款800元
- C、吊销营业执照
- D、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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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下列有关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A.在采用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下销售商品,发出商品时就确认收入B.当期售出的商品被退回时,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成本、税金等相关项目C.当期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直接将发生的销售折让作为当期的销售费用处理D.当期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将发生的销售折让冲减当期的收入和税金
考题
2011年6月27日,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市场检查时,在陈记食杂店查获一批卷烟。经调查,该食杂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场查获的卷烟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均为真品卷烟,陈记食杂店的负责人陈某交代自己曾于2010年12月9日将从A县城其他零售户手中收购的45条A品牌、10条B品牌卷烟销售给零售户李某。经进一步对零售户李某调查,确认陈某所述属实,李某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已经部分售出,为真品卷烟。
简要说明陈某将收购的卷烟销售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考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考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销售金额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如何计算?
考题
金蝶k/3的退货业务能处理哪些业务类型?()A、已销售出库未开发票的退货B、已开发票未做销售出库处理的退货C、已销售出库并且已经开具销售发票的退货D、未开发票也没有做销售出库处理的退货
考题
下列有关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有()A、在采用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下销售商品,发出商品时就确认收入B、当期售出的商品被退回时,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成本、税金等相关项目C、当期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直接将发生的销售折让作为当期的销售费用处理D、当期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将发生的销售折让冲减当期的收入和税金
考题
李某伪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被查获。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收缴李某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并销毁,对李某放行B、收缴李某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并销毁,对李某给予行政处罚C、收缴李某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对李某处罚后,将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D、收缴李某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并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考题
李某见现在出国旅游热,就在家中购买了印刷设备伪造美元,在李某刚印刷好第一批美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下列关于李某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A、不构成犯罪B、构成使用假币罪C、构成伪造货币罪D、构成变造货币罪
考题
张某销售已经变质的小食品,查获时,已经销售1000袋,获销货款2000元,非法所得500元,查封1000袋变质小食品。应对张某如何处罚()A、没收违法所得500元B、没收1000袋小食品C、责令停止销售D、罚款5000元
考题
问答题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有人认为李某虽不知道其行为涉嫌违法,但客观上造成了对市场秩序的危害,应指控李某犯非法经营罪,你认为该说法是否准确(李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理由是什么?应如何定罪?),说明理由?
考题
问答题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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