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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香》里的李氏女鬼借张财主的女儿张燕尸体还魂后,为什么七天不吃饭?
- A、照镜子后自己都不认得是谁,宁愿去死
- B、刚刚死里逃生恢复,吃不下饭
- C、想到自己从此不能再见桑晓了,不如去死
- D、照镜子后觉得容貌比原来自己大差,身不如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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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张山牵着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张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考题
李某向张某借房居住,张某亦表示同意,双方还签署了书面借房合同,之后张某恐李某不爱惜房屋,因此,迟迟未交付住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借房合同成立,张某构成违约B.借房合同不成立,因个人借房是实践性行为C.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张某可以不出租D.只有李某提供保证,张某才应交付住房
考题
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 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 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 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由审判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 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B.如果李香的上述行为发生在执行终结后,则李 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C.当事人对拘留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合议庭审判长可以决定对李香实施拘留
考题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A、李某父亲B、李某的女儿C、张某D、李某母亲
考题
张老汉住在某市某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说,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张水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某市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如果张燕在张水诉张山一案进入二审后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第二审法院应当怎么做?
考题
张老汉住在某市某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说,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张水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某市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考题
张老汉住在某市某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说,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张水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某市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张山、张水、张燕、李海、张明、张红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考题
单选题古时候,某人想向一个财主借牛,于是派人给财主送去一封借牛的信。财主正陪着客人聊天儿,他怕客人知道自己不识字,便假装在看信。他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点头,然后抬头对来人说:“知道了,过一会儿我自己去好了。”( )A
财主家没牛B
财主没看懂信C
信写得很简单D
财主亲自把牛给送去了
考题
问答题张老汉住在某市某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说,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张水回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某市某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同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考题
单选题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当年张某读高三的女儿考不上重点大学,则张某将房屋卖给李某,带女儿出国。因李某购房心切,暗地安排一帅哥去学校结识张某的女儿,后带着张某的女儿到处游玩,导致张某原本成绩优异的女儿,高考落榜,遂李某要求张某将房屋卖与自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
条件成就,张某须履行合同B
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合同C
期限届至,张某须履行合同D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考题
问答题张老汉住在A市B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称: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房屋尚未变更登记)。张水回来后,向法院起诉张山,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A市B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1)张山、张水、张燕、李海、张明、张红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为什么?(2)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什么?为什么?(3)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张燕在张水诉张山一案进入二审后才闻讯请求参加诉讼,第二审法院应当怎么做?
考题
单选题()《莲香》里的李氏女鬼借张财主的女儿张燕尸体还魂后,为什么七天不吃饭?A
照镜子后自己都不认得是谁,宁愿去死B
刚刚死里逃生恢复,吃不下饭C
想到自己从此不能再见桑晓了,不如去死D
照镜子后觉得容貌比原来自己大差,身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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