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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户今》:“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来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

更多 “ 唐《户今》:“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来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 相关考题
考题 《明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立继类》记载:“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唯近亲尊长。立继者与子承父分法同当尽取其产与为之。命继者于诸无在室、归宗诸女,止得家财三分之一。又准户令:诸已绝之家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于绝家财产者,若止有在室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余一分没官。”(1)上述记载反映的是什么制度7(2)对于反映的制度,宋朝是如何作出规定的?(3)对于记载中提到的在室女,宋朝是如何规定的?(4)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考题 ()是指妻的血亲而言,如妻的父母、妻的兄弟姐妹等。其在唐、宋以前均包括在外亲之内;明、清律则分出另立妻妾。A.母族B.父族C.妻族D.夫族

考题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明公书判清明集?户婚门?立继类》记载:“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其立也当从其妻,命继者谓夫妻俱亡,则其命也当唯近亲尊长。立继者与子承父分法同当尽取其产与为之。命继者于诸无在室、归宗诸女,止得家财三分之一。又准户令:诸已绝之家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于绝家财产者,若止有在室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余一分没官。”(1)上述记载反映的是什么制度?(2)对于反映的制度,宋朝是如何作出规定的?(3)对于记载中提到的在室女,宋朝是如何规定的?(4)试说明该段记载反映的问题。

考题 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世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请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律》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考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贼盗律》:“谋反及大逆者,皆斩。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夫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母、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即虽谋反,辞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足率人者,亦皆斩;父子、母女、妻妾流三千里,资财不在没限。其谋大逆者,绞。诸口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实之计,而无状可寻者,流二千里。”

考题 (2008年真题)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 (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考题 4、 唐律规定,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以及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犯罪了,相互之间可以隐匿。

考题 6、漢王曰:“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爲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譯〕漢王說:“我和項羽,都是楚懷王之臣,同時在懷王面前北面受命,懷王說:‘你們約爲兄弟。’所以我的父親就是你的父親。你如果一定要烹殺你的父親,則請你分給我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