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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第四条中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该条中所称的“非法所得”是否指全部工程款?还是仅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人的利润所得?还是指转包人、分包人所得的所谓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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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只能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和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就工程款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考题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后,使得劳动关系复杂化。

考题 对于下列无效的施工合同,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的是( )。A.承包人越级承揽工程 B.承包人超越范围承揽工程 C.承包人向评标委员行贿中标 D.承包人将主体结构的施工进行分包

考题 下列关于转包和再分包的说明,正确的是( )。A.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 B.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的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C.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的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D.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他人

考题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中,关于禁止转包或再分包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 B. 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C.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D.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考题 下列关于转包和再分包的说明,正确的是( )。A、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 B、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的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C、分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的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D、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他人

考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4条中,人民法院可依职权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若为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有权收缴吗?

考题 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考题 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是否就是针对中间非法所得,那么对于实际施工人仍可按无效合同对已合格的工程取得约定的工程收入,是否放宽了资质管理条件?

考题 请问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第四条又规定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是否矛盾?第二条的“参照”怎么解释,为什么不规定为“依照”?是否包含着要把非法所得除外?

考题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考题 如果监理工程师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纪律,则应该()。A、由政府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B、政府部门没收所得,并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处罚C、由政府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以处以罚款、监理单位还要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D、由当事人直接负法律责任

考题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A、合法所得B、非法所得C、所有所得D、其他所得

考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外,还可以予以(),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A、管制B、训诫C、责令具结悔过D、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E、收缴非法所得

考题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考题 投标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不包括()。A、中标无效B、没收非法所得C、分包无效D、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考题 问答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4条中,人民法院可依职权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若为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有权收缴吗?

考题 问答题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是否就是针对中间非法所得,那么对于实际施工人仍可按无效合同对已合格的工程取得约定的工程收入,是否放宽了资质管理条件?

考题 问答题司法解释第四条中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该条中所称的“非法所得”是否指全部工程款?还是仅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人的利润所得?还是指转包人、分包人所得的所谓管理费?

考题 单选题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及无效合同情形下支付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尽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B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C 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D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考题 单选题李欣未经导游考试和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即擅自进行导游活动,收取导游费,对他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 )。A 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B 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C 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D 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考题 判断题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A 对B 错

考题 问答题《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诉发包人,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事实上已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原则,目的在于保护农民工权益。而实际施工人选择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何不能追加发包人为当事人,这样也同样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想听听你对此的理解。另外,实际施工人是否有非法经营之嫌?

考题 问答题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共同主张权利时,是否必须以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关系为前提?如果是的话,那么具有资质的劳务作业的承包人是否也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共同主张权利?

考题 判断题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得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A 对B 错

考题 问答题请问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第四条又规定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是否矛盾?第二条的“参照”怎么解释,为什么不规定为“依照”?是否包含着要把非法所得除外?

考题 问答题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