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请在下方输入框内输入要搜索的题目: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不允许使用final来修饰abstract方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更多 “ 不允许使用final来修饰abstract方法。()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相关考题
考题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C.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考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B.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C.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头,没有方法体D.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考题 接口中的一些成员方法默认不具有public和abstract修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接口中的所有成员方法都默认具有public和abstract修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在程序中可对用final修饰的变量的值进行更改。()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考题 以下对接口描述错误的有( )A)接口没有提供构造方法B)接口中的方法默认使用public、abstract修饰C)接口中的属性默认使用public、static、final修饰D)接口不允许多继承

考题 final关键字不可以修饰成员变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考题 接口中的方法默认是public abstract方法,所以类在实现接口方法时必须给出方法体,并且一定要用public来修饰,而且接口中的常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常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final类中的方法默认也是final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被final修饰的属性其实是常量,一般也同时被static修饰符 所修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被private所修饰的方法,一般也是final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abstract类中定义的方法只能是abstract方法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以下语句是正确的: abstract final class class1 {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abstract可以与final同时修饰同一个类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类的修饰符有静态修饰符static、最终修饰符final、易失修饰符volatile和过渡修饰符transient.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以下程序是正确的。 class IamAbstract { final int f; double d; abstract void method1(); }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以下声明是错误的: abstract final class OurClass{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题 类可以同时使用final和abstract进行修饰

考题 下面关于abstract关键字描述错误的是()。A、abstract关键字可以修饰类或方法B、final类的方法都不能是abstract,因为final类不能有子类C、abstract类不能实例化D、abstract类的子类必须实现其超类的所有abstract方法

考题 下面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一个方法使用final修饰,则该方法所在的类不能被继承C、abstract方法所在的类必须是abstract类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域

考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C、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考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final可修饰类、属性(变量)、方法B、abstract可修饰类、方法C、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D、关键字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使用

考题 判断题类可以同时使用final和abstract进行修饰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abstract不能和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A 对B 错

考题 判断题Final类中的属性和方法都必须被final修饰符修饰。A 对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