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每日一练(2021-11-02)
发布时间:2021-11-02
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机构的职权有( )。【多选题】
A.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B.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E.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方案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经理被授予了部分董事会的职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和投资方案;③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此外,经理作为董事会领导下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为便于其了解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法》还规定了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2、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 )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单选题】
A.15,15
B.15,10
C.10,15
D.10,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不包括( )。【单选题】
A.检查公司财务
B.罢免高级管理人员
C.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D.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而不是罢免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4、有()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多选题】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C.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3年
D.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E.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制企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E选项没有说明是否负有个人责任,所以不确定是否可以担任。
5、通过企业生产物流管理减少生产物料装运的频率和缩短搬运的距离,降低企业生产物流运作的成本和费用,这反映的是企业生产物流管理的( )。【单选题】
A.经济性目标
B.适应性目标
C.效益性目标
D.效率性目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企业生产物流管理的经济性目标。通过企业生产物流管理减少生产物料装运的频率和缩短搬运的距离,降低企业生产物流运作的成本和费用,这反映的是企业生产物流管理的经济性目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中监事的任期为每届( )年。
A.2
B.3
C.4
D.5
监事的任期每届3年。
房地产投资的特点有( )。
A.投资决策的专业性
B.投资预期的风险性
C.投资过程的综合性
D.投资收益的个别性
E.投资品种的单一性
房地产投资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投资品种的多样性;投资变现的 复杂性;投资价值的附加性;投资区域的差异性;投资收益的个别性;投资过程的综合性;投资 预期的风险性;投资决策的专业性。
关于货物及收取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B.包装物押金征税规定中“逾期”以3年为期限,对收取3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中,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报经税务征收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C.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不得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D.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并入收入
解析:选项A,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B,包装物押金征税规定中“逾期”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中,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报经税务征收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选项C,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选项D,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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