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0-01-15)
发布时间:2020-01-15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本市部分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甲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则该局对甲药店许可证的处理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满后注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2、中江县人民政府与鸿大开发公司签订《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致远科技公司持有经市政府批准取得的第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第8号地块位于该地区旧城改造范围内。鸿大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致远科技公司认为,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处理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应当判决维持
B.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撤销,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C.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
D.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为致远科技公司不是《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所以选项B错误。致远科技公司是《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利害关系人,其有原告资格。所以选项D错误。
3、张三与赵四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下列诉讼行为中属于行使辩论权的有( )。【多选题】
A.张三聘请律师王五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其参加法庭调查
B.赵四提交书面答辩状
C.张三与赵四在法庭上就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展开激烈的争论
D.张三申请陪审员赵六回避
E.在诉讼过程中,张三放弃了有关利息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原则。选项A属于委托代理权的行使;选项B、C是对辩论权的行使;选项D属于回避权的行使;选项E是对处分权的行使。
4、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应当考虑相关因素,不能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 )原则的要求。【单选题】
A.诚信行政
B.合理行政
C.越权无效
D.形式合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之一是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行政行为作出时涉及多种因素,合理的行政行为应当考虑到相关因素,不应该考虑与行政行为无关的因素。
5、根据《刑法》,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潘某在有期徒刑服刑期间,成功阻止了他人的犯罪活动,对潘某应当减刑
B.被宣告缓刑的人不适用减刑
C.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限不能少于13年
D.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该机关所处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E.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减刑。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属于可以减刑;如果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属于应当减刑。被宣告缓刑的人可以适用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6、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B.当事人申请法院保全证据,应当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
C.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
D.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人证言、证据保全、证据的收集、证明效力和审查认定。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7、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 )。【多选题】
A.国务院某部委的会议纪要
B.某市政府发布的征收过桥费的通知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D.某县税务局作出的关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决定
E.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其他渊源。会议纪要、征收过桥费的通知、某县税务局作出的办理税务登记的决定,都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最高院的法律解释是其他渊源中对行政活动具有拘束力的法律解释,属于行政法的渊源。
8、下列对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实施期限的各项表述中,在不考虑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情形下,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原则上应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B.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10日
C.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20日
D.延期须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E.延期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9、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决定有( )。【多选题】
A.环保部门作出责令某中外合资企业限期治理污染的决定
B.税务机关作出对某上市公司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决定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吊销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决定
D.海关作出没收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货物、走私运输工具的决定
E.税务机关作出对某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的决定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先行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海关作出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海关应当组织听证。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和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照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0、下列权能中,( )属于物权和债权共同具有的权能。【单选题】
A.占有
B.处分
C.给付受领
D.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的权能。债权的权能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能。物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2880
C.6180
D.7080
B.无形资产
C.债权投资
D.长期应付款
E.交易性金融资产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B.0
C.300
D.900
B.犯罪动机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E.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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