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2-03-20)

发布时间:2022-03-20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公司因欠付货款被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甲公司所持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公司(非丙公司的股东)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甲公司所持丙公司的股权时,应当通知丙公司及全体股东

B.丙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1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多选题】

A.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

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C.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1)选项ADE: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选项D);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选项A、选项E);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2)选项B: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3)选项C:经营失误而支付的赔偿金形成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债务人个别清偿的,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

3、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情形有( )。【多选题】

A.税务机关决定调取某公司当年账簿资料

B.环保部门责令某企业停产停业

C.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公民出境

D.渔业管理部门吊销渔业捕捞许可证

E.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拒绝公开政府信息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听证制度。《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 )。【单选题】

A.信息公开制度

B.回避制度

C.时效制度

D.教示制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信息公开制度。

5、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多选题】

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D.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E.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E:属于破产费用。

6、郑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郑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单选题】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CD:张某属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不单单只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2)选项AB:“李某人身受到伤害”和“张某人身受到伤害”,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标的,但是均为人身伤害,为同一种类诉讼标的,因此是普通共同诉讼。

7、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有(  )。【多选题】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D.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E.重新就业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E:属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管理人应当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C.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

D.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不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辞去职务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B: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但管理人应当在破产案件中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选项C: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3)选项D: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属于破产费用);(4)选项E:没有正当理由,管理人一般不得辞去职务,如果需要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9、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实体或者程序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C.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者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是指工作日

D.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E.申请行政复议的同一个案件中,申请人超过5人,依法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复议代表人。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对于10日的情况没有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10、王某因长期出国工作,将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画交给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访的客人也都以为这幅字画是李某的。后李母生病,需用钱动手术,李某四处筹钱未果,遂将该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并不知情的张某。王某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张某家中,便向张某索要。对本案的认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

B.该幅字画应归王某所有

C.该幅字画应归李某所有

D.该幅字画的所有权效力未定,需要等王某作出决定

E.李某应赔偿王某的损失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和动产的善意取得。李某只是该幅字画的保管人,其无权处分该幅字画,但张某购买该幅字画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因此,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李某赔偿。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纳税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纳税。

A.当期银行存款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B.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C.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银行存款及各项上交款项后
D.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应计提的公益金、公积金以后
答案:B
解析:

(2016年)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通过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公司。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的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 )。

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B.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C.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公司实收股本总额1/3以上时
答案:B,D,E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E正确);(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A错误);(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正确);(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7年4月,张某将2016年6月购入的商铺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张某持有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50万元、税额17.5万元,无法取得商铺评估价格。张某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旧房金额以及加计扣除共计( ) 万元。

A.350.00
B.367.50
C.385.88
D.404.25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扣除。每满12个月计一年,本题中,2016年6月购入,2017年4月转让,不足12个月,可以扣除旧房金额及加计扣除共计=350+17.5=367.5 (万元)

(2017年)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B.将房产无偿转移给法定继承人不征税
C.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应当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确认
D.房地产评估增值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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