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1-08-10)
发布时间:2021-08-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贾某涉嫌的犯罪有( )。【客观案例题】
A.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B.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
C.违法提供出口退税罪
D.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E.受贿罪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丙公司领购发票时获三江市税务局负责发票发售工作的贾某的协助,并为此向贾某支付好处费10万元.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发票发售工作中接受贿赂而实施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的,按照规定实施数罪并罚。
2、根据行政法原理,下列有关税收强制执行行为属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属于损益行政行为
B.属于非要式行政行为
C.属于作为行政行为
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E.属于依职权的行行为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法定事项内容。故属于要式行政行为。
3、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行政复议要求过程公开和依据公开
B.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C.行政复议是一种司法行为
D.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E.行政复议的目的是限制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复议的公开原则要求过程公开、依据公开、复议的结果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公开;选项B: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选项C:行政复议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利救济手段,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准司法的行政行为,准司法行为不等于司法行为;选项D: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适当性(合理性);选项E:行政复议的目的是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所收购股份的是()。【单选题】
A.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所必需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D.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5、根据《民法典》规定,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的情形是( )。【单选题】
A.其配偶虽再婚但再婚配偶失踪
B.其配偶已经与他人同居
C.其配偶虽再婚但再婚配偶已去世
D.其配偶虽再婚但已离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6、下列公司、股东的行为中,可以作为公司人格混同认定依据的有( )。【多选题】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不作财务记载
B.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债务,不作财务记载
C.控股股东操纵公司决策过程
D.母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E.不区分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BE,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选项CD,公司控制股东对公司过度支配与控制,操纵公司的决策过程,使公司完全丧失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的工具或躯壳,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公司人格,由滥用控制权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母子公司之间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7、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在强制执行阶段,罚款本金、税款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
B.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C.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中止执行
D.行政强制执行一律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采取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选项C,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终结执行;选项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8、下列有关本案行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攻复议申请且被受理,在法定复议期内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B.怡和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收强制执行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C.若怡和公司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又要求撤回申请,且复议机关准子撤回的,则怡和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若怡和公司就税收强制执行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则由法院优先管辖
E.法院审理该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行政诉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选项E:人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不属于上述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9、甲乙丙按3∶2∶1的出资比例共同购买1头耕牛,约定3人共同饲养管理,轮流使用。在乙使用耕牛期间,耕牛将同村村民丁承包地中的庄稼践踏损毁。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丁应如何向甲乙丙请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丁只能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丁只能请求乙承担1/3的赔偿责任
C.丁可以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丁应当请求甲乙丙按各自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按份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10、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可能导致合伙人被除名的事由有( )。【多选题】
A.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未履行出资义务
E.合伙人个人丧失对外偿债能力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医院占用耕地
C.学校占用耕地
D.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B.印花税
C.企业所得税
D.资源税
E.增值税
B.甲、乙之间属于占有改定,汽车所有权自9月25日转移至乙
C.汽车未交付,所有权仍归甲所有
D.9月10日后甲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直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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